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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2013年01月24日 14:58:00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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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1月22日在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要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意味著中央要對“一把手説了算”、“一言堂”以及權力尋租的空間進行制度性制衡。“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任何不受制約的權力都可能會被引入利益的泥潭。翻看每一起腐敗案件的情況介紹,都能夠發現權力不受制約所帶來的危害。一些領導幹部喜歡講民主集中制,但在執行過程中卻常常忽視民主、重視集中。一些幹部雖然不是一把手,但在分管的領域仍然緊抓權力不放,緊抓利益空間不落,規避一切可以規避的監督制約行為。任何對於權力的放縱都會導致掌握權力者行為的失控。廉潔自律需要高尚的道德情操,然而世上不是每一個人皆能成聖,面對誘惑尤其是投其所好之巨大誘惑,在缺乏監督的情況下,常人、凡人往往難以抵禦。因此,只要求廉潔自律,而他律跟不上時代發展的步伐,腐敗案就必然多發。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意味著中央要動用制度改革的刀子,挖出腐敗之根,通過權力制衡、制度制約來落實憲法,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實現廉潔政治。應當承認,當前在保證憲法實施、實現廉潔政治方面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現象仍然存在。尤其是部分公職人員,無論官職大小,但凡有權,便尋求尋租空間,哪怕是傳統意義上的清水衙門,也有公職人員通過增設門檻,故意為難辦事人員來謀求利益。這就是特權意識。特權意識也存在一些群眾身上,一旦要辦事、解決問題,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求解,而是找關係、走後門、塞紅包。為什麼如此?板子不能僅僅打在社會風氣上,而必須反思是什麼造就了這些風氣,是什麼導致部分官民皆不遵紀守法,皆要以潛規則來辦事?要害就是權力沒有被關進制度的籠子裏,權力的行使逐步從顯規則、正規則向潛規則、負規則轉變。一個突出表現就是群眾、民營企業等通過正常渠道辦事難、難辦事,審批環節紛繁複雜,審批時間耗時耗力,不通過非正常渠道想順利辦成難上加難。權力使用環節的異化、權力監督的失位導致權力在籠子外面掌握了相當程度的自由裁量權,因而可以在這片自我掌控的天地裏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把權力關進什麼制度的籠子裏呢?這就是習近平總書記所説的要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以往,我們在懲戒機制上下了很多功夫,近年來諸多貪官落馬就是例證,下一步應當繼續加強懲戒機制建設,讓官員的貪腐風險進一步增大。然而,在防範機制和保障機制上著力似乎遠不如懲戒機制那樣明顯有力。以防範機制而論,對權力施行的範圍仍然缺乏明確的規定,尚未做到市長的歸市長、市場的歸市場,如大量的行政審批許可權造就大量的審批腐敗,甚至還出現了著名的“跑部錢進”現象;此外,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威力並未得到充分釋放,部分地方對批評報道的遏制導致官員的僥倖心理加強。只有進一步限制權力施行的範圍,讓權力守住伸手的邊界,只有充分保障公民的批評權、監督權,才能夠真正防範腐敗行為,強力壓縮腐敗發生的空間。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實際上就是要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通過一系列制度建設、制度制衡,消弭特權現象,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平等權利,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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