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政府主動採購民間收養者的服務,才能保障孤兒在最類似家庭的條件下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也能夠讓更多的願意承擔道義的袁厲害們不再寒心,繼續自己的善舉。
據報道,7日,袁厲害將其收養的最後一個嬰兒送往開封福利院以後,她流著淚表示,自己現在什麼都沒有了,以後要把低保也還給政府,不再收養孩子。袁厲害20多年收養棄嬰的歷史或許就此畫上句號。
堅持了20多年的善行為何會畫上句號?袁厲害雖然能力有限,但她堅持撫養棄嬰,此過程中,地方政府不但沒有一句感謝,缺乏必要的監管也沒有充分的財政支援。但當出現重大事故時,卻將袁厲害推向風口浪尖,承受巨大的輿論壓力。袁厲害因此寒心也很正常,畢竟她收養棄嬰是基於道義而非義務,她承受的壓力和獲得的官方支援是不對等的。
在政府集中供養孤兒能力不足,而國際上又積極提倡家庭寄養模式的背景下,只有政府主動採購民間收養者的服務,才能保障孤兒在最類似家庭的條件下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也能夠讓更多的願意承擔道義的袁厲害們不再寒心,繼續自己的善舉。
我國的孤兒安置方式,有政府集中供養、親屬撫養、家庭寄養和依法收養等形式。從蘭考這個案例來看,當地沒有接受棄嬰的福利院,而市民向民政部門交送棄嬰的流程過於繁瑣,距離最近的開封福利院的接收能力相對有限,而有缺陷的兒童也很難被國內家庭領養。在這樣諸多難題的背景下,袁厲害作為提供家庭寄養模式的收養者,接受大量有缺陷的兒童,就形成了對地方政府公共服務不足的重要補充。
事實上,像袁厲害這樣的民間收養者還有很多。也有地方在積極嘗試引入國際最先進的家庭收養模式,如江蘇省民政廳宣佈將在全省13個地市建立收養家庭評估機制,嚴格把關老百姓收養孤兒資格。考核有意願也有能力的父母,接受有缺陷的兒童進入家庭生活,同時政府為這些家庭提供補貼,也同時為兒童生活費提供補貼,而且民政部門還會跟進調查,如果發現不合適,還會及時停止收養關係。
可以想像,如果蘭考縣政府參考這個模式為袁厲害及其他愛心人士提供資助,改善袁厲害的居住環境,提供孤兒的生活補助,減少每個家庭收養的人數,火災悲劇或許可以避免,也可以在沒有福利院的蘭考地區建立起一個完整的政府支援、民間收養的福利體系。
我國的孤兒總數大約在70余萬,在完善的孤兒支援體系建立完備之前,還有大量的“袁厲害”在民間存在,而他們也都和袁厲害有著相似的處境和心理。這些民間收養者收養的孤兒數量在孤兒總數中佔比並不高,對應而言,建立政府採購民間收養孤兒的體系所需要的預算也並不沉重。
讓袁厲害們寒心也是讓每一個有愛心的人士寒心,對於文明社會而言,這會是讓人疼痛的傷疤。為了讓袁厲害們不再寒心,地方政府該做些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