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查出非法侵佔回遷房8套的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原書記方廣雲,早在2005年因非法出售集體土地已被撤職,但該撤職決定在此後長達6年的時間裏未被切實執行。日前,合肥市瑤海區紀委因當年執行紀律處分不力被通報批評。(1月8日新華網)
“合肥房叔”奇就奇在,其非法侵佔回遷房8套的行為,並非一個人的能量,而是組織上“間接幫助”的結果:早在2003年至2004年期間,方廣雲就因違規出讓集體土地被撤銷職務。但這只是為應對國家部委檢查的“假處分”,並沒有真正執行,致使其一直行使書記職權至2011年,為他大肆侵佔居民安置房埋下了禍根。
另據媒體報道,因為他的違規出售土地,為當地招商用地解決了大問題,在國家五部委調查中,組織部門認為他為當地的發展“背了黑鍋”。所以對外宣稱處分,對內卻要表揚,自然不令人奇怪。
近年來,對法紀採取陽奉陰違的態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屢有發生。一些地方黨政組織,不由自主陷入了“自肥、透支式發展”中難以自拔。不從全局角度談發展,不屑于求真務實談發展,對政府公信力造成了傷害。不難想像,如果6年前的撤職處分得到執行,能有如今的“合肥房叔”嗎?
這一起“假處分”造就“真房叔”,邏輯關係清晰可見;“假處分”與“真房叔”的利益紐帶,也同樣讓人一目了然。共同擁有不受約束的權力,自然會催生蠶食公共利益的事情。“假處分”也好,“真房叔”也罷,他們的膽量,緣于現實環境給了他們足夠的自信。
“假處分”造就“真房叔”之所以令人痛心疾首,關鍵在於黨中央倡導的為官之道,與生活中流行的官場潛規則很多時候不是一回事,而且常常會有潛規則衝擊明規則的現象出現。潛規則是怎麼來的?歸根到底還是一些部門和官員,雖然嘴裏説的是與職責相關的官話,但骨子裏並不具備只憂國民、拒絕“自肥”的境界。這才是十八大提出的黨的建設任務最該解決的大問題。(馬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