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網實名制讓違法“隱形人”無處遁形

時間:2013-01-09 13:41   來源:新京報

  以往網路侵權者常是“隱形人”,實名制將使違法者無處遁形,讓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法律不再是具文。

  去年12月28日人大常委會公佈實施的《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在為客戶辦理“網路接入服務”、“電話入網”和“為用戶提供發佈資訊服務”等業務時,需要用戶提供真實身份認證資訊。該規定旨在從源頭杜絕那些利用“網路虛擬身份”作掩護逃避侵權責任的違法行為。

  從我國保護公民個人資訊安全的實踐來看,利用沒有實名登記的手機、固話和網路侵權案例最多。在缺少實名制的環境下,侵權人身份處於匿名制的“隱形”狀態,公民無法追究他們的民事侵權責任,法院也無法追究他們的行政或刑事責任,甚至不知道他們到底是誰。這使得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法律變成了一紙空文。入網實名制,將讓那些違法“隱形人”無處遁形。

  入網實名制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既包括立法層面,又包括技術層面和具體實施層面。

  首先,相關主管部門需要結合立法精神和業務特點制定各自的實施細則:一方面,需要解決《決定》出臺之前的那些沒有實名註冊用戶的重新註冊問題,以及以往註冊資訊的真實性審核工作。另一方面,需要建立以用戶利益為中心的,切實可行的實名註冊制度,不應為此額外增加用戶經濟負擔。

  其次,各業務部門應該及時更新註冊系統,既要保障實名註冊的真實性,又要保障用戶註冊資料的安全,防止資訊被販賣、竊取和丟失;既要在制度上嚴防“家賊”的監守自盜,又要在技術上防止“駭客”入侵。

  最後,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需要明確實名制中的責任承擔體系。

  總而言之,實施入網實名制過程中,只有保護好公民合法權益,處理好利害關係人之間的關係,協調好新法與舊法的適用問題,才能將這部保護公民個人資訊的“好法”落在實處。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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