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攤派融資”需輔以融資準入機制

時間:2012-12-05 13:36   來源:新京報

  地方政府應對融資難的一些扭曲做法,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地方政府投資該不該;二是地方政府能力有沒有。

  長三角一個鄉鎮曾向內部職工傳達一項融資任務:正科級60萬元,副科級20萬元,普通職工5萬元,上不封頂。據該鄉鎮一位負責人稱,內部融資是由於市政建設,鎮政府出現了“短期資金困難”的問題,為了不延誤工期,特別向“部分”單位內部職工融資。(據《21世紀經濟報道》)

  近日,一些地方政府向內部職工攤派融資、徵收“過頭稅”的現象屢見報端。地方政府投資衝動的老毛病再次引發爭議和擔憂。

  誠然,地方政府應對融資難的一些扭曲做法,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其實,該類問題包含了兩層含義。

  其一是地方政府投資該不該。在外需不振、內需不強之下,穩增長最有效的方式只有投資,雖無明令,但地方投資項目重新洶湧勢成必然。由於中國正處於城市化深化階段,基礎設施等投資仍有巨大空間,加之現行的政績考核體制、財政體制、土地供應等誘致地方政府形成、強化信用擴張的衝動。

  其二是地方政府能力有沒有。按當前城鎮化趨勢,到2025年中國城鎮化率將達到66%。顯然城鎮化存在相當大的資金缺口。財務部公佈的數據顯示,10月中央本級收入同比增長 8.9%, 地方本級收入同比增長18.7%。相比中央本級收入,地方本級收入有較快增長主要得益於房地産銷量回暖帶動相關稅務增收。但總體而言,由於政策的不確定性, 房地産拿地節奏上不會過快,土地出讓收入的改善可能較為緩慢, 地方財政緊張的狀況仍將持續。資金缺口不得不通過融資行為來支援其龐大投資活動,甚至不斷透支融資需求。

  當前,地方政府通過負債融資支援基礎設施建設和地方經濟發展,成果顯著,風險總體上還在可控制的範圍之內。但同時,也出現新問題。如一些地方政府負債規模過大,負債結構不合理。自去年6月底審計署披露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後,地方債務風險問題浮出水面。

  在推進城鎮化深化的進程中,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地方政府融資機制,既要支援地方政府合理的融資需求,保證經濟穩定增長,又要防範地方政府在融資和使用資金過程中的各類風險,保證我國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首先,要加強對地方政府的融資約束。推動地方政府通過投融資平臺所形成的隱性負債向及時公開披露合規的顯性負債轉變,如加強中央有關部門對地方債務的監控,建立並完善地方債務風險預警體系,建立各級政府的責任制度和債務的償還保障機制,建立地方政府融資額度和期限的授權制度等。

  其次,建立多樣化的地方融資準入機制。可鼓勵地方政府逐步採取直接融資方式,如以項目營運收入為擔保,由地方融資主體承諾還本付息;或以資産收益為抵押開展證券化融資;再有,借鑒國際經驗,“城投債”要向項目收益債券引導,以便更好地滿足地方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需求。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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