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反應審訊試點在北京昌平檢察院反貪局展開,該市檢察院也計劃邀請微反應專家姜振宇博士對檢察機關反貪偵查人員進行演練指導。“面對嫌疑人沉默、狡辯、説謊,我能看穿你!”相關人士如此描述檢察官培訓的目標。(見9月25日《北京日報》)
心理應激微反應,俗稱“讀臉讀心”,指人們受到有效刺激的一剎那,不由自主地表現出不受思維控制的瞬間真實反應。實踐中,首先設定情緒基準線,得到真實反應,通過與被測人微反應的對比推斷其是否説謊。熱播美劇《別對我説謊》中,萊特曼博士就是用這種方法破案。作為心理學的一個分支,微反應在歐美已經運用到司法實踐中,幫助捕捉嫌疑人心理動向,豐富案件線索。
不過,心理學是一門複雜的學科,每個人特殊的心理環境,大大增加了微反應的不確定性。姜振宇博士本人就坦言,在利用微反應分析案件時,也出現過推斷失誤或漏分析的情況。老師尚且不能保證百發百中,反貪人員跟著學讀臉術,其準確度無疑要打折扣。
現實中,無論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七種證據,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認可的鑒定材料,都不包括心理測試。儘管昌平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表示,微反應屬於輔助的偵查技術,不能以此作為判斷嫌疑人有罪的依據。不過,公眾還是不免有些擔心。畢竟“讀臉術”反貪是把雙刃劍,運用得好可以快速破案,運用不好則會誤入歧途。
司法審訊的原則是“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倘若將“讀臉術”奉為神明,則可能面臨兩種考驗。一是放過壞人。眼下,一些腐敗分子的演技堪稱“影帝”級,比如湘潭“雙面貪官”朱少中,在公開場合始終保持清廉的正面形象,私下卻先後收受賄賂上百萬元。當微反應遇上心理素質好或是反偵查能力強的貪官,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二是冤枉好人。在微反應分析案件中,不能排除一些人由於心理緊張等因素説謊的假像。倘若就此將其列為懷疑對象,甚至不惜刑訊逼供以獲得想要的口供,必將有損法律的公正與尊嚴。
從前些年的測謊儀,到如今的讀臉術,我們欣喜地看到,面對貪腐犯罪的日益隱蔽化、智慧化,檢察機關也在不斷求變,利用技術手段,提升訊問能力。但“讀臉術”反貪是術不是道。再“七十二變”的貪官也逃不過公眾的火眼金睛。保護好舉報者,調動全民反腐積極性,讓群眾監督真正參與進來,才是反貪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