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日前在北京市考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時再次強調,保障房公平分配是必須嚴守的“生命線”。然而,在福建廈門,記者實際調查顯示,普通居民與公務員、事業單位以及高校等單位人員卻存在不同的保障房申請渠道。(8月23日新華社、《21世紀經濟報道》)
公平分配是保障房管理最基本的原則。然而,最該嚴守的原則卻在很多地方走樣了,例如,最近在廈門保障房分配中,公務員和廈門大學教師優先選房,私企員工則靠後。顯然,這是不該有的現象。因為保障房姓“公”,是公共資源,需公平分配。而公務員和大學教師優先選房,沒有讓保障房姓“公”,破壞了保障房的“生命線”。所謂“公平”,核心在於機會公平,關鍵在於公開透明。反觀廈門保障房分配,不僅選房機會不公平,而且透明度也不夠,如房源去向不透明。因此,廈門的錯誤做法應及時糾正,保障房應重新分配。
廈門保障房分配的政策依據,是《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具有本市戶籍的市屬、區屬及省部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可以以公務人員身份申請保障性商品房,實行單列申請、輪候、配售。而且,公務人員與社會人群申請保障房的具體條件、公示時間、審核機構都不一樣。也就是説,廈門保障房分配實行的是 “雙軌制”。無疑,這是特意給公務人員“開小灶”,便於公務人員優先選房。這顯然不符合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原則。同時,公眾也很難去監督公務人員的申請資格。儘管當地相關部門對公務員“優先”進行了解釋,但沒有一條能站得住腳。不客氣地説,這些解釋都是為公務員優先選房現象辯解,為自己的“土政策”辯解。
類似這樣的“土政策”在各地還有不少,比如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公租房,但很多地方政策規定,戶籍人口優先申請公租房。而據筆者所知,很多特權部門都有自己的內部住房分配辦法,完全不按國家制度辦事。可以肯定地説,違背公平分配原則的“土政策”,基本上都是“閉門”制訂,很少徵求社會意見。毋庸置疑,要想嚴守保障房的“生命線”,必須要對廈門這樣的地方政策和某些單位內部政策進行清理和糾正,與國家制度保持一致,否則,國家制度存在的意義就打了折扣。
在筆者看來,除了糾正不符合公平原則的“土政策”,還需要審視國家保障房制度。目前,各種保障房都採取輪候制、搖號制,即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在輪候期內採取搖號等方式來確定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這樣的規定看似合理,實則不合理。因為沒有區分輕重緩急。理想的做法是,每一批保障房房源都應該讓收入最低、住房最困難的那一部分人優先選房,這樣才真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