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正在推行“鎮街公務接待食堂化”,包括沙灣在內的3個試點單位已制定公務接待食堂化用餐審批表、用餐匯總統計表、飯堂食材進貨單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做到用餐開支有登記造冊,賬目清單有明細公示,食堂開支管理有監督檢查,並在機關內部公示欄內“曬清單”,按月公示公務接待用餐開支情況,接受監督檢查。(《廣州日報》7月1日)
與過去各地各級層出不窮的公務接待革新舉措相比,番禺區此番推出的“廉政菜譜”有兩大新意:一是根據接待人數明確了食材數量,二是明確了食材內容即制定了所謂“廉潔菜譜”。制度設計上看,這樣“定質定量”的公務接待制度可操性更強,更有利於社會監督。
就公務接待,其實從上到下早有不計其數的規定。1998年,財政部印發了《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對業務招待費的範圍、標準、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200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再次明確公務接待的標準與紀律。雖然“四菜一湯”的接待傳統日益鮮見,但如果扎紮實實地按照這些規定落實,就不太可能出現公款吃喝氾濫,更不可能出現“酒精烈士”式的“醜劇”。
就公款吃喝問題,各級政府甚至每個單位都有自己完善的招待制度,許多領導就此也經常大講特講。然而,一旦付諸實踐,往往又難以得到有效落實,這其中的原因極其複雜,但主要不外乎,一些招待制度落實的監督重心在於上級對下級,當然也有一些平行監督,不過大都手持領導欽賦的“尚方寶劍”。
在這樣的監督模式下,公款吃喝能否得到有效管理,往往有賴於個別領導的重視程度。因此,偶爾能見到一些地方興師動眾地頒發“禁酒令”。更多地方對於掌控資源分配和個人晉陞大權的上級單位,巴結還來不及,又怎敢真刀真槍地兌現招待規定?這樣的監督模式,並沒有走出權力垂直監督的狹窄範疇:一方面,接待方努力向被接待者表忠心和熱情,另一方面,受到隆重款待又肩負監督重任的被接待者,有幾個真能黑得下臉?
公務招待能否得到有效遏制,取決於陽光操作,取決於打破權力體內監督的傳統範式。所謂陽光操作,意味著必須盡可能公開公務招待資訊,比如公開接待對象、食材內容和數量等;打破現有監督模式,意味著必須讓公眾監督發揮更大力量,最大限度地引入社會監督力量,包容監督“誤差”,而不是對於監督中可能存在的那點瑕疵就反戈相擊。
番禺試點“廉潔菜譜”,讓過去的模糊規定變得更加清晰,走的是公開透明之路,這值得謹慎地歡迎。之所以“謹慎”,是因為此舉能否避免像過去許多公務接待規定那樣流於形式,既離不開領導部門的高度重視,更離不開對社會監督力量的充分賦權與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