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接到舉報,稱河南省太康縣高賢鄉幹部集體“考察旅遊”。記者向高賢鄉黨委書記李鳳傑求證。對方質問記者動機,稱“你什麼目的?你這小野記者”,並否認公款旅遊,稱去了華西村學習。記者隨後採訪到該鄉某村一名村黨支部書記,證實確實存在公款旅遊的情況。(據《大河報》4月23日)
很多時候,最能表現官員內心的不是秘書準備好的講話稿,而是不假思索時衝口而出的那句話。從“替誰説話”到“為誰服務”再到“小野記者”,概莫能外。
何謂“小野”?從字面上講,“小”跟“大”相對,如果是中央級媒體的記者,相信李書記會重視一些;“野”跟“朝”相對,如果記者是上級部門派來的官員,即使“小”點,李書記也肯定畢恭畢敬。
遺憾的是,採訪李書記的只是一位普通記者,既無令人炫目的國家級名頭,又沒有上級領導幫著壯聲勢,難怪人家會瞧不起。這“小野記者”其實和有些人嘴裏的“野孩子”一樣,並不是真的説誰來路不正,只不過是一種鄙夷的稱呼罷了。
老百姓眼裏的“無冕之王”,其實在官員那裏也分為三六九等。現在所謂的輿論監督,大多走的都是“媒體熱炒——上級領導重視——處理當事人”的路子,媒體級別越高,報道産生的影響力就越大,人家給的面子可能就會更足些。所以,一些有點能量的官員,往往不在乎一些低級別媒體的監督。
雖然每位記者的記者證上都寫著“各級人民政府應為持本證進行採訪的新聞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但人家看人下菜碟你照樣沒轍。而且有脾氣大的,打記者、關記者的事情也不是沒幹過。記者在權力面前,其實也是一個弱勢群體,離那個“王”字還差得遠呢!
雖然媒體有輿論監督權,但這種“權力”最終需要現實權力的介入才能夠實現。只要人家搞定了權力,就不用怕媒體監督。我們可以回想一下,媒體曝光過那麼多公共事件,最終真正徹底解決的又有多少?顧及臉面的會暫時應付一下,給媒體和自己找一個臺階,真正有“背景”的依舊巋然不動,媒體也無可奈何。
不是記者“野”,而是權力狂。按理説,不管是大記者還是小記者,或者乾脆是普通群眾,只要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疑,官員就應該老老實實地答覆。這是官員的職責所在。但李書記一句“小野記者”,讓我們看到了某些官員在工作的時候只唯上、不唯實,離我們理想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還差得太遠。
[責任編輯:樊玉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