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警方破獲了一起制售地溝油的案件。警方在案件中發現了一種新型的地溝油,部分小作坊將劣質、過期、腐敗了的動物皮、肉、內臟經過簡單的加工提煉後生産出來油脂。經過行動,警方摧毀制售地溝油窩點13處,查獲油品3200余噸。(《新京報》 4月3日)
新型地溝油個體熬油戶賣出的價格是5000元/噸,李衛堅賣出的價格是7600元/噸左右,而到了正規的油脂公司,這樣的新型地溝油搖身一變賣到了12500元/噸。這跟傳統地溝油的銷售相比,利潤相當。也就是説,地溝油本身存在著巨大的利潤空間,沒有高額利潤,就沒有地溝油冒險。然而,地溝油是由什麼煉成的呢?這些油脂的來源主要由屠宰場的廢棄物壓榨而成,那麼,屠宰場的主管部門又有多少?至少包括了工商衛生檢驗檢疫等部門,還包括屠宰場所在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這些大蓋帽,難道不知道這些變質廢棄物存在著一定風險?
進入市場的豬牛羊肉,表面上看有檢驗檢疫證單,還有蓋上去的檢疫藍戳,然而究竟有多少豬牛羊肉是“抽檢”而非全檢?還有多少正規的手續只是做了做樣子?如果政府負責屠宰場這一環是嚴密的,那這樣的廢料就應當有其正規的去處,或者經過指定加工廠變廢為寶,或者進行深埋防疫。正是因為這些環節斷了鏈條,才使新型地溝油老闆有機可乘,這第一個環節上,又該拴著多少失職者?
報道中提到了新型地溝油大客戶“正規的油脂公司”如連雲港市康潤食品配料公司,這家生産食用油企業既然是“正規的油脂公司”,又怎麼可能逃得脫政府部門的監管?李衛堅賺了7600元至12500元之間的利潤,換句話説就是,連雲港這家正規油脂公司對於李衛堅供貨是新型地溝油心知肚明。符合衛生標準、食用油標準的新鮮油脂遠遠不是7600元,也就是説,連雲港這家公司顯然存在明知故犯的違法行為。那麼,連雲港當地的食品油品執法部門的責任該由誰來追究?
金華警方破獲地溝油案立了一大功,然而,地溝油案發生在當地,焦點訪談欄目報道其僅偵察階段就用了五個月時間,報道中還提到:經警方確認,李衛堅團夥僅在2011年1月到11月銷售這種新型地溝油的收入就達到了1000多萬元。那麼,這個團夥究竟存在了多少年?每年又有多少這樣的地溝油最終進入了消費者的胃口?報道中相關公安人員還提到對於地溝油案“露頭就打”,那李衛堅露頭了幾年才被打掉?案件的發現始於當地百姓聞到附近很臭很臭的味道,如果李衛堅團夥再發明一種去臭味的添加劑的話,這樣的地溝油是不是就無法被發現更無法被查獲?
新型地溝油案折射了職能部門也注入了不同份量的“地溝油”。一旦政府職能部門內部也添加了這種“失職地溝油”、“尸位素餐地溝油”,則市場上的各類型地溝油就會氾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