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響的精品力作還不夠多,文化産品創作生産引導力度需要加大。”《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這個論斷説明,黨中央對當前文化創作生産高度重視,對其中存在的問題有著清醒的判斷。
的確,精品力作的缺乏是影響國家文化軟實力的一個重大課題。凡是有著高遠文化追求的民族無不希望能為人類貢獻出代表本民族的、具有國際最高文化水準的作品。這樣的作品的不斷涌現是民族文化創造力生生不息的體現。
我以為,之所以現在有影響的精品力作還不夠多,很大程度是因為文化創新不足。創作者只想跟在成功者的後面亦步亦趨地模倣,以期分一杯羹。人家有了偶像劇,我們就要跟風偶像劇;人家有了會功夫的熊貓,我們就要推出會武術的小狗;人家有了真人秀,我們就要打造相親秀……陳陳相因者眾,特立獨行者少;山寨模倣者多,自出機杼者少。缺少創意則乏味,缺少個性則平庸。在這樣一種乏味而平庸的“山寨”氛圍裏,是不可能産生什麼精品力作的。
中國文化要出精品力作,就必須弘揚創新精神,如《決定》所指出的那樣,“把創新精神貫穿文化創作生産的全過程。”對此,除了《決定》中所提出的體制保障、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援之外,還應注意提倡文化寬容——因為文化創新離不開文化寬容。這是由創新的性質所決定的。
什麼是創新?直白地説,創新就是要跟過去不一樣,想前人所未想,創前人所未創。創新就必然意味著對傳統的突破,否則就不是創新。從這個意義上講,創新是要冒險的。創新的結果很可能會推翻公認的定理、改變習以為常的慣例、打破某些條條框框,而這很可能會引起不解甚至反對。社會是否包容這樣的突破,是否鼓勵這樣的創造,就變得非常關鍵了。若國家、社會持包容和鼓勵的態度,則個體敢於創新、勇於創新,全民族的創造活力將因此而激發;反之,創新者則會縮手縮腳,畏懼不前。
國家和社會對個人文化創造的寬容至為重要。所謂“民族創造力”、“社會創造力”不是虛無縹緲的抽象名詞,是要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人的身上的,是每一個個體的創造力匯聚成了民族的、社會的創造力。鼓勵和保護每一個人的文化創造積極性是“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持續迸發”的前提。
其實,所謂“創新性”、“創造力”不是什麼神秘莫測的事物,更不是天才的專利。人人身上都蘊藏著創造的潛力。文化領域能否取得更大的進展,端看能否釋放、激發每個個體的創造力。
有一些人口比我們少很多的國家,比如以色列,之所以能在文化科技領域做出令人羨慕的成績,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營造出了一種適宜於發揮個體創造性的寬鬆的社會環境。有一位跨國公司的老總目睹了以色列分公司內部會議上激烈的爭論,擔心公司就此分崩離析,但令他大跌眼鏡的是,剛才還在會上劍拔弩張的爭論者走出會議室後竟然談笑風生。以色列同事解釋説,從小學課堂開始,他們就已經習慣了這樣的辯論。他們調侃説:“通常三個猶太人會有四種意見。”不同思想、觀念、思路、意見的交流乃至交鋒,極大地激發了思維的活躍,自然有利於創造性工作。而這一切離不開寬容。
美國學者佛羅裏達曾做過一個有趣的調查,他把全美同性戀社區和高科技産業區的地圖疊加,結果發現二者高度重合。倒不是這兩者之間真的有什麼直接聯繫,而是因為二者的存在都需要一個條件——“寬容”。只有寬容才能聚生多元文化,激發創意。佛羅裏達據此提出了發展文化創意産業的“3T”理論,即人才、技術和寬容(talent,technology,tolerance)。而他認為,寬容是三者中最重要的因素。
《決定》指出:“文化引領時代風氣之先,是最需要創新的領域。”而實現創新的關鍵之一就是建立一種鼓勵文化創新的寬容的社會氛圍和體制機制。土壤深厚肥沃,不愁種子不發芽。全民族的文化創造的活力持續迸發之時,就是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實現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