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去年1月29日發文明確:縣級駐京辦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駐京辦一律撤銷,嚴禁在京設立新的辦事機構。11月9日,625家被撤駐京辦名錄公佈。然而,撤銷令發佈一年之後,地方政府駐京辦改頭換面,依舊在京“潛伏行動”。(新京報 2011-9-19)
駐京辦頑強“潛伏”,一經媒體曝光,難免又成為新的整治對象,但人們應該多思考其頑強“潛伏”的根源何在?如此才能找到更妥善的應對方案。
去年8月南方日報曾報道,當初撤駐京辦撤銷令頒布後,四川某縣駐京辦主任稱,將繼續留在北京,若有人來查,就稱是“在北京長期出差的縣城幹部”。其他眾多縣駐京辦主任也都並未撤離,已轉入地下。如今《新京報》披露的事實證明了當初這樣的判斷:許多被撤銷的駐京辦事實上“名亡實存”,有人歸納變相存在的駐京辦,其手法分為改名換姓、借殼寄生、易地幹活、黑戶潛伏等,花樣繁多,不一而足。藏身於北京居民小區的安徽舒城縣駐京招商聯絡處是眾多的“潛伏”駐京辦之一,工作人員披露其主要工作是招商引資,同時也負責接訪和維穩,以及來京人員接待,聯絡處工作內容與以往的駐京辦區別不大。
各地熱衷於保留駐京辦,甚至不惜違抗上級命令,主要原因是源於利益驅動。正如原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所説:“有的‘駐京辦’目的就是跑‘部’‘錢’進。”“跑是一個足字旁,還有一個包,要帶包去跑。誰跑得多,部委情況了解多,就可能多獲得一些撥付款。”在資源嚴重短缺的計劃經濟時代,倘若“京城無人”,缺少公關聯絡,資源就不可能平均分配到自己的轄區內。於是,駐京辦應運而生。現在進入市場經濟時代,國家的項目和資金仍然是稀缺資源,各地為了得到項目與投資,往往會不計成本“招商引資”、“跑部錢進”。雖然“跑部”不一定“錢進”,但如果不“跑部”,就根本沒希望,看著其他地方能夠爭取到國家扶持的項目、投資,很難設想一個地方政府官員能做到心平氣和、抵制誘惑。
正因為來自相關部委的資金、項目有人為公關、爭取的空間,駐京辦的地位和作用在今天不僅沒有降低與削弱,反而顯得更加重要。為了保留這樣一個寶貴的根據地、聯絡點,各地自然會想盡各種方法,甚至不惜抗命違規隱姓埋名搞“潛伏”。
從大局出發,裁撤駐京辦,因其管理混亂,易滋生貪腐,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但駐京辦捲土重來、頑強潛伏,這個問題板子也不能全部打在地方政府和駐京機構身上,而要進行綜合治理。不僅要嚴肅查處違反規定的“潛伏”行為,更要從根源上入手,防止相關部門資源配置的龐大權力成為 “潛伏”者覬覦的目標,防範項目審批、財政撥款運作中的不規範程式、暗箱操作成為“潛伏”者尋求突破的漏洞與缺口。設想,如果沒有漏洞可鑽、沒有油水可撈,費力勞神的“潛伏”又有什麼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因此,要根治駐京辦改頭換面、屢禁不止的亂象,關鍵是紮緊籬笆,加強對相關部門的權力監督,增加相關部委項目審批過程的透明度,充分利用市場手段進行資源的有效調配,以減少尋租空間。否則,縣級駐京辦“潛伏”的現象難以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