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驚天偽消息 背後多少詭異謎團

時間:2011-08-16 13:17   來源:揚子晚報

  近日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2011年47號)”並做解讀。該文及解讀內容在堪稱權威的媒體刊登後,嚴重誤導了納稅人。

  這真是一則徹頭徹尾的黑色幽默!“《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2011年47號)”居然是偽造的?!如果偽造屬實的話,這一偽公告堪稱瞞天過海,矇騙了幾乎所有的媒體——包括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這樣的中央媒體,也幾乎矇騙了所有的國人,這幾天該偽公告被廣泛熱議,人們普遍信以為真。

  假的,原來是假的!如果真是假的話,在此際,急需搞清楚三點事實:

  首先,是誰造的假,為何如此膽大包天,敢於盜用國家稅務總局的名義?動機何在?連人民日報和新華社這樣的權威媒體,都在詳細報道《關於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問題的公告》,起碼説明其資訊源有一定依據,不然也不會、不敢貿然變成白紙黑字。

  目前,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其實,單單由國稅總局追究責任還遠遠不夠,眾所週知我國有偽造公文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的偽造行為極其惡劣,造成極大影響,急需司法部門介入,而不能僅僅由稅務部門過問。不知道國家稅務總局是否已經報案?

  其次,對這樣一則大欺天下的偽消息,稅務總局的辟謠為何姍姍來遲?筆者簡單地查了一下,早在13日就有權威媒體報道了該消息,而從12日到15日,四天時間,稅務總局才辟謠,未免有些遲緩。當然,也許有人會説,13日、14日是週六週日。但這麼大的事,週六週日無人問也頗不應該。如果是緊急災情軍情呢?

  最後,這種假消息為何讓人真相信?事實上,“年終獎越多、稅後所得越少”、“多發1元,個稅多繳2萬”早已讓人深惡痛絕,其不合理性有目共睹,無需贅言,因此,公眾不止一次地提及、吁求改變。如今假消息一齣,且據説是出自國家稅務總局之口,自然讓人歡呼雀躍,大為激賞。古話説得好,“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人們為一則假消息叫好,實際上也表達出了對稅制公平的呼喚,渴望稅務部門及時響應民意、能夠尊重民意。

  在筆者的記憶裏,如此偽造政府公告且造成如此巨大的影響,堪稱史無前例,應該不是臨時工幹的。是否真文件泄漏?是否程式發佈錯誤?是否朝令夕改?期待司法部門介入給公眾以真相,更期待稅務部門梳理資訊發佈機制,資訊更透明一些、發佈消息更及時一些,最期待的則是不斷順應民意,降低稅負,走向稅制公平。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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