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才能搬開“善治”的一大路障

時間:2011-08-15 13:24   來源:人民網

  公共治理走向“善治”,有許多路障。其中之一就是,官員一方面是公共治理的實施者,另一方面又可能因自身“當事”而傷害了公平、公正。為此,引入“回避”這一現代公共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原則才能搬開這一路障,在必要的時候回避該成為官員的不二選擇。

  江西廬山管理局招聘,11個崗位有5位當地領導幹部的子女考試成績名列第一。媒體報道,招聘緊急叫停,調查組進駐並對全過程展開調查。大家想知道的是,這種調查是否像如廬山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所説,“若發現招考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取消該考生資格,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事實上,查實了這些考生與廬山管理局領導幹部的關係,就表明招聘並非如廬山管理局方面所稱“在本次筆試中,有很多幹部子女參加筆試,只有7名入圍面試,佔總入圍人數的1/5,屬於正常現象,而且實行了回避制度”,而是既沒有“回避”,也不太正常。

  領導幹部的子女也是人,也有正常的就業需要。這一點當然不錯,但前提是不能在自己爸媽權力治理管轄之下。因為如果這樣做,即使沒有權力直接插手影響,也照樣會被社會公眾質疑,再説權力的隱性干預也不會專留把柄給人去查證,到底有沒有干預,誰能自證清白?因而唯有回避,才能把權力撇清,給社會公眾以公平公正的期待。

  中國古代有一個“舉賢不避親”的道理,在當時人才缺乏的條件下或有其合理性。但在當今社會,已不合現代理念。原因就在於,人才極度缺乏的時代已經過去,公平公正必須成為社會運作的一大法則。既是人才,就不妨遵從社會的人才遴選原則,在哪都有嶄露頭角的機會,而不是只有親人眼裏手下才是人才。

  權力要獲得公信力,領導幹部要令公眾相信會秉公用權,就應當在用權的過程中首先把自己和親屬“摘清”。作為領導幹部,不僅僅要相信自己不會謀私,覺得自身過硬就不在乎他人説什麼,更要相信制度,用現代的理念和原則來檢視自己的行為有沒有不對的地方。如果理論上有違公平公正,哪怕自己不會這麼幹,也要懂得避嫌。這不是什麼胸襟寬廣,也不是什麼表率作用,而應是從政的一個基本要求。

  當年,雲南保山地委書記楊善洲的二女兒楊惠蘭是鄉里的民辦老師,考地區中專差一分落榜,女兒問爸爸:“要是明年還考不上,你能給我安排個工作嗎?”他回答:“不行!我沒這個權力。”在任上,他沒為妻子孩子家裏謀過一點私利,在當地傳為佳話。如此,人們也才會相信楊善洲真正做到了他所説的“我手中是有權力,但它是黨和人民的,只能老老實實用來辦公事!”

  作為領導幹部,都應當有這樣的權力觀。不僅僅是不去謀私利,同時更要明白,在公共治理過程必須懂得回避、主動回避。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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