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86家中央單位公開了“三公”經費,公車費用佔了大頭。86家中央單位2010年的“三公”總決算額為639285.9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則達到391509.4萬元,約佔2010年“三公”總決算額的61.3%;而2011年的“三公”總預算額為626772.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也達到了379482.8萬元,約佔86家中央單位2011年“三公”總預算額的60.5%。(7月12日《新京報》)。
正如報道所言,不公開不知道,一公開嚇一跳。業界都知道公車費用較高,但如此高的佔比卻在意料之外。無論是2010年決算實際執行數,還是2011年的預算安排數,公車費用都在6成以上。這最少説明兩個問題:首先,從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我國的公車改革已經進行了將近17個年頭。17年來的公車改革成效不大甚至在倒退,車輪子上的公款耗費依然居高不下,有合理部分,也有不合理成份,也存在車輪子上的腐敗問題。其次,中央單位“三公”經費中公車耗費如此巨大,那麼,地方各級行政單位耗費將會更大,國有企業“三公”經費特別是公車費用基本完全失控。這疾呼急需遏制公車耗費,公車改革必須提速,公車改革不能拖,也已經到了拖不起的地步。
值得肯定的是,國務院所屬單位公開公佈“三公”經費,不管有多少議論,無論如何都是一個好的開端和進步。人們正是從已經公開的“三”公經費中發現問題,開展議論的。一定要把“好事”做到底,不能一公佈了之,一公佈成了句號,沒有了下文。筆者建議,待所有單位公佈結束後,審計部門應該及時介入審計,審計稽核每個單位“三公”經費數據的真實性,用途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違紀違法情況。不妨現抓兩頭:一頭是對公佈“三”公經費額度最少或者排在後列的一些單位進行審計,審計其數據的真實性。另一頭是對“三公”經費數額最多或者單項明顯過高比如公車費用過多的單位進行審計,審計其費用的合理性,如:中國銀監會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28245.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23359.26萬元,佔八成以上;水利部2010年“三公”財政撥款決算為12021.88萬元,其中公車費用9994萬元,佔比83.13%;交通部2010年“三公”支出10454.99萬元,公車費用8256.08萬元,佔79%,且2011年公車費用預算不降反升,達8871萬元,佔比升至80.7%……
限制和壓縮公車消費支出,不僅要嚴控新車購置費用支出,而且要瞄準現有車輛在運作和維護中的“跑冒滴漏”等浪費問題。在我們涉及目睹的公車消費支出單位中包括國有企業中公車購置驚人的浪費,特別是在國企中根本沒有什麼限制、基本處於放任自流狀態,想買多少車輛就買多少,想買多豪華的就買多豪華的,一個單位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都有許多輛豪車伺候著,儘管有些豪車大半年睡大覺。而在公車運作和維護費用中更是五花八門。為什麼車輛維護和運作費用如此之大呢?不僅是一個汽油漲價、公務繁忙、汽車老舊等“公用”合理藉口,更主要的是公車私用,整天往官員家裏跑,汽油耗費能不大嗎?維修中各種變通費用都打了進去,維修費用能不高嗎?加之,個別人從公車運作和維護中渾水摸魚、大撈不義之財,整個公車費用能不高嗎?強烈建議,不但政府行政單位要公開公佈“三公”經費,而且國有企業包括中央直屬企業、國有商業銀行等金融企業、地方性國有企業等都要公佈公開“三公”經費,接受社會監督。
從86家中央單位公開的“三公”經費再次説明儘快徹底進行公車改革的必要性。與過去環境比較,現在公車改革要寬鬆許多,公車改革已經具備基礎和條件。個人收入有了大幅提高,轎車大舉進入家庭,特別是能夠享受公車伺候的一官半職人員都具有購買私家車的經濟條件。這是公車改革與過去大大不同的條件和基礎。再者,財政資金、行政經費如何花、花多少?長期存在的浪費現象已經在社會民眾中反映十分強烈,已經在影響到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百姓對花好每一分錢財政資金、納稅人錢的訴求越來越強烈。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公車消費支出如此之大,特別是公車運作和維護費用如此之高,管理漏洞如此驚人,已經逼迫我們不進行公車改革不行了,沒有任何理由再把公車改革拖延下去了,也已經拖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