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筆之前,為了標題糾結了半天。在上面這個題目與“我為祖國買內衣”之間,猶豫再三,還是選擇了前者。畢竟,我們還是要心懷光明;畢竟,我們還是要相信點什麼;畢竟,醜惡必須流去。
至於內衣,就要説到曾被評為“全國紅十字系統先進個人”的原昆明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阮姮了。據中新社報道,22日阮姮因被指控貪污接受了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的審理。公訴機關指控,從2006年到2007年間,阮姮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到昆明一家四星級酒店消費,並購買了價值數千元的衣物、鞋子,以及價值上百元的內褲、香煙和酒水等,另外,她還用“公費”邀請朋友打網球娛樂。而這些費用,均被其通過公務消費的方式報銷。公訴方調查後認為,阮姮貪污的數額達5.6萬餘元,已經構成貪污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阮姮本人表示認罪,但其認為自己用公款消費、購買物品的行為,是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
過去貪官受審,為自己辯解的時候説出過各種荒謬的理由,有湖南省臨湘市原副市長余斌的“做慈善”,有黃山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洪明的“顧大局”,有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水利局原局長曹桂芳的“不懂法”,還有汕尾市原副市長馬紅妹説“我以為我是人民的公僕,吃穿用的都應該是公家的”。現在紅十字會的這位前先進個人發展了馬紅妹的“公僕説”,天才地把買內褲和更好地開展工作聯繫到了一起。試問,不買內褲是不是就不好好開展工作了?照此推理,原來,那些消極怠工、失職瀆職之輩個個都在裸奔啊。
更可怕的是,他們就像童話裏那個皇帝一樣,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裸奔。沒有人會天真到不知道公款私用是違法違紀的行為,但是還是有人心存僥倖,總以為自己能成為漏網之魚。殊不知天網恢恢,把買內褲和好好工作聯繫起來的“天真”與“無辜”非但無法為自己開脫,反而只會徒留笑柄。另外,阮姮一步一步泥足深陷,她的領導也負有不可推卸的失察之責。如果及早把她的邪念扼殺在搖籃裏,也是對同事負責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