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市國土局原局長李劭近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堂。他被指控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兩項罪名。庭審中,對於濫用職權罪,李劭矢口否認,認為都是“分管領導”的錯;而對於受賄罪,他辯稱自己是受茂名市官場大環境的影響,沒能抵住誘惑。(7月26日《廣州日報》)
貪官身陷囹圄之後,總會為自己的錯誤找一些藉口,大環境這個邪惡且肥沃的土壤,是最容易脫口而出的藉口,人們往往權當是一大笑話。不過,從李劭這個“特定環境中的典型人物”來分析,“腐敗大環境”又豈是完全能夠忽視的一大因素?
説到李劭落馬,不能不令人聯想到茂名那一場駭人聽聞的官場大“地震”。茂名市原副市長陳亞春因被網帖揭發其迷姦京城女記者,受到有關部門關注並落馬,隨後陳供出了該市市委書記羅蔭國嚴重的經濟問題。而羅蔭國在雙規之後短短一個月時間之內,竟一口氣交代出來了100多名處級以上官員。置身在這樣一個由市委書記親自“領銜”,100多號處以上幹部人人屁股都嚴重不乾淨的環境中,李劭之抵不住腐敗的誘惑,簡直可視為“不正常中的正常”了。
李劭的落馬,又是因為其任國土局長期間的作為所致。國土局長是一個腐敗高危崗位,坊間將其列為十大高危崗位之首。在這樣的高危崗位上,純靠“汝今能持否”來維繫個人清白,難説不是一件懸而又懸的事情。
種種情形表明,官員個人素質和自律固然很重要,但是聯繫當下中國反腐敗的實際來看,建設一個廉政文化環境,真的極為重要。河南省交通廳長為什麼連續四任前腐後繼?恐怕僅從個人素質來分析是遠遠不夠的,甚至於那幾位落馬廳長當初的反腐格言,也未必全然是言不由衷的假話。但是把他們放在了一個掌握重要權力和資源的崗位一天,公關行賄的誘惑可能就24小時不停歇,而對於權力運作又缺乏事前事中監督的環境中,説實話,能用肉身頂住的人恐怕還真不多。
筆者也不想重復“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一至理名言了。只是認為,對於如今貪官們將落馬的原因部分歸咎於“腐敗大環境”,不要簡單當笑話看了。建設一個敢於且能夠“懷疑一切官員、監控一切權力”的廉政環境和預防機制,是提到議事日程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