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公開預算”很難自證清白

時間:2011-04-12 13:23   來源:中國青年報

  儘管中央部門和陜西、廣西等地方近期陸續公開了2011年預算,且今年預算公開的範圍和深度進一步加大——北京市已經公佈公車支出資金,但大多數被認為“不適宜”公開的預算條目,仍隱藏在名為“其他支出”的大類裏,其中包括政府人員工資以及行政成本等。近幾年來一些地方政府的“其他支出”佔其財政支出的比重非常高,在30%甚至40%。(綜合近日媒體報道)

  地方政府的“其他支出”很微妙,跟“預算外資金”有異曲同工之妙,所有公眾深惡痛絕、見不得陽光的灰色支出,都可以裝在這個“其他支出”的筐子中,從而輕易逃避監督。人大看不到具體用途,審議時很容易就瞞天過海。正如財政專家所言,支出能靠民生的早就靠了,有一些不便暴露的就放在其他支出——意思是説,能公開的,都挂靠在民生支出的名義上公開了,不能公開的都是實在無法挂靠的,比如官員的公款旅遊,是無論如何都無法算在民生支出上的,於是就以“其他支出”的糊塗賬矇混過關。

  一些地方政府“其他支出”竟佔到30%甚至40%,意味著巨大的資金將完全由官員任意支配。“其他支出”項目像財政支出一個看得見的漏斗,無數資金從這個漏斗漏到公眾看不見的地方,如此一來,財政公開就形同虛設。公眾呼籲財政公開,並不只是想看那些正當的民生支出,而是想通過公開這個窗口,看看政府的不正當支出到底有多少,或者通過公開、約束不正當的支出。一個“其他支出”讓納稅人的這些期待化為泡影,其無異於新聞發言人常説的“無可奉告”。

  據説,“其他支出”中的支出,都是些“不宜公開”的預算。這個“不宜公開”,實在像電影上的“少兒不宜”讓人浮想聯翩。有什麼“不宜”的呢?是怕公眾的智商承受不了真相,還是怕被敵對分子拿去做文章,擬或這麼資訊公開後會影響社會穩定?真正依《保密法》應保密的資訊,公眾不會苛求政府去公開,可一般的財政支出算什麼國家機密呢?“不宜”,實際上是“不乾淨”、“見不得人”的代名詞,壟斷著資訊和掌握著話語權的政府官僚,通過巧妙的政治學修辭,將耍無賴玩潑皮的“不願公開”,偷換為神秘、曖昧的“不宜公開”。

  玩深沉玩曖昧的“其他支出”,實質就是腐敗的遮羞布和亂花錢的筐。近年,審計部門在審計中也發現,“其他支出”頻繁使用,金額較大,尤其在基層財政更嚴重。據了解,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審計局在審計中發現,其他支出有扶貧慰問,也有捐款贊助,但更多是支付獎金補助、吃喝招待、參觀學習,不好處理、超標的費用都羅列其中。而在2009年被調查的湖南省瀏陽市廣電局長的奢侈消費清單中,足浴中心、餐廳包廂、西餐廳、水療中心等都是通過“其他支出”列支。其他支出,何止藏污納垢!

  對一些地方政府預算中的“其他支出”,基本上可以進行“腐敗推定”。假如乾乾淨淨的話,何必這麼躲躲閃閃?政府部門在預算上的這種姿態,可謂自證支出的不正當。給支出貼個“不宜公開”的標簽,等於告訴納稅人,我這花費很不正當,怕您見笑,不好意思讓納稅人您看到。

  好了,有了這“不宜公開”和“其他支出”,就別總怪公眾妖魔化政府部門和官員了。不是老百姓妖魔化了政府,而是一些官員在這種資訊封鎖中不斷地妖魔著自己,在資訊壟斷中將自己的形象神秘化,神秘對應的不是權威,而是“妖魔”。

  有了這説不清道不明的“其他支出”,政府部門也別總是辟謠、總責怪媒體誤傳“三公”消費的假消息了。人大代表和媒體統計政府三公消費的數字,批評政府的吃喝數字有多少億,政府部門總站出來説那些數字不準確,是假新聞。可是,到今天也沒有給輿論一個交代,真新聞到底是什麼?最大的假消息製造者,不是別人,恰恰是這“其他支出”的創造者。

  有了這“其他支出”和“不宜公開”,也別總怪老百姓不信任政府和仇視官員了,總帶著逆反和懷疑的目光看待政府發佈的資訊,這神秘的“其他支出”讓人無法不懷疑。財政公開,不僅是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也是政府自證清白、自證正當、自證“服務性政府”的制度性機會,可是,一句“不宜公開”,讓各地的財政資金含混于不透明的“其他支出”之下,讓政府很難自證清白。(曹林)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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