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資訊稱全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時間表確定。統計稱中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共有4000萬人將受到改革的影響。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將主要從事公益服務。(《重慶晚報》4月10日)
事業單位改革並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早在1993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明確提出:“事業單位要按照政事分開和社會化的原則進行改革”。近幾年,時不時也會冒出有關事業單位改革方面的新聞,但給人的總體感覺是“雷聲大,雨點小”,“摸石頭不過河”,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轉型的要求,還有很大的距離。
事業單位多和教育、醫療、文化、科研等領域相關,涉及到人事、財政、社保、監管等多個方面,牽一髮而動全身,改革是一個十分複雜的系統工程。也就是説,事業單位改革,不僅僅和4000萬事業單位職工相關,也和我們整個社會發展息息相關。正因為如此,事業單位改革,才需要謹慎、穩健,但謹慎、穩健不等於遲緩、停滯。
事業單位的改革,不僅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更是民心所向。包括事業單位4000萬職工在內,絕大多數是支援改革的,但問題在於怎麼改革。近年來,群眾對事業單位慢如蝸牛的改革越來越耐煩,事業單位本身似乎也表現出不願意改革的跡象。原因是什麼?根本原因就是不透明,改革的方向、路徑、步驟,都是少數“專家”和“肉食者”在謀之,群眾和事業單位職工並不真正知情,是在“被”改革。
改革,在本質上是一種資源的再分配。資源再分配,就必然會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利益的博弈,就需要暢通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在充分的表達中,聽取民意,吸收民智,相互妥協,達成共識。這樣,才符合民主法治精神,才能最大程度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將改革阻力降到最下小,改革成效發揮到最大。
在管理領域,有一個著名的“利益相關者”理論。美國學者弗裏曼在《戰略管理:利益相關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書中這樣定義“利益相關者”:“利益相關者是能夠影響一個組織目標的實現,或者受到一個組織實現其目標過程影響的所有個體和群體。”“利益相關者理論”強調,組織的改革和發展都離不開各利益相關者的投入或參與,組織追求的是利益相關者的整體利益,而不僅僅是某些主體的利益。
事業單位的4000萬職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13億公民,都是事業單位改革的“利益相關者”。事業單位的改革,不應該關起門來搞“密室遊戲”,而應該主動把方案拿出來曬曬。只有見了光的方案,“利益相關者”才能判斷這種改革是在追求利益相關者的整體利益,還是在僅僅追求某些主體的利益,才能決定自己以何種姿態參與到這場改革中去。
改革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結果。改革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最終目的。從新聞報道的內容來看,全國事業單位改革的方案和時間表也已大體確定。為了改革更加科學地推進,儘量減少那些不必要的“學費”,建議決策部門把方案先拿出來曬曬。(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