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濟山莊“最牛違建”目前進入大拆階段。十多名拆遷人員在拆除完葡萄架之後,正在拆除玻璃房,預計幾天內將拆完。違建主人張必清在電話中稱,因違建所帶來的壓力,他已經病倒,並稱違建像一個六歲的孩子,拆除中今天弄掉一個“胳膊”,明天掰一條“腿”,他心中很難受,希望城管部門手下留情(8月18日《新京報》)。
將“最牛違建”比作一個六歲的孩子,又是“胳膊”又是“腿”的,聽起來似乎很人格化,似乎也頗能打動人。不過,這種直接訴諸人的情感的意見表達,未免有些表演過頭、誇張了。且不説“孩子論”本身比喻不當,即便非要胡亂比附,這樣一個突兀、醜陋、刺眼的樓頂違建,也只能是一個讓社會公眾感到觸目驚心的“怪胎”而已。
首先,這樣的表達只是強調了張必清個人的心理感受,而完全忽略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凝聚了張必清六年“心血”的“空中花園”被拆,張必清當然會心裏“難受”,可問題是,與“空中花園”觸動的公共利益比起來,這種個人感受的訴説,似乎還是收斂一下為好。到目前為止,公眾並沒有聽到張必清在這一事件中一聲真誠的道歉。
為什麼説一聲道歉會這樣艱難?對於那些在“最牛違建”中被深深傷害甚至挨打了的鄰居,對於那些在長達六年時間裏苦苦煎熬的業主,對於那些日日生活在刺眼的視覺感受中的民眾,違建的始作俑者難道不應該有所表達嗎?可見,“孩子”云云,正流露出這種不願、不捨乃至不甘的心思。無認真檢討反思之心,有曲為申辯堅持之意。
其次,“孩子論”也剔除了“空中花園”本身的違法性質,過濾掉諸多對其不利的相關資訊。一般説來,“孩子”總歸是可愛的,惹人憐愛的。“空中花園”像一個孩子,也就自然擁有了孩子的這些特點,這樣,也就在這種人格化的比附中,自然而然地被賦予了某種正面的價值、積極的意義,從而有意無意規避了“違建”的本質特徵。
這樣的比附顯然偷換了概念,並不符合事實。既然“空中花園”已經被認定為違建,並被判以自行拆除,則其違法的性質並無任何疑義。作為當事人,應該認真聽取民意和公權力的裁定,積極改正才是,豈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胡攪蠻纏?難道説,這樣肆無忌憚的侵佔公共空間,由來已久的冒犯公共利益的不當行為,反倒是正義之舉了?
“最牛違建”主人的這種表現,令人擔憂。一方面,這反映出時下很多人在城市違建方面依然存在著混亂的認識,其突出表現為只有自我,沒有公眾;只強調個體訴求,很少考慮他人感受。“你鬧我不開門,你説我虛心聽,你走我接著蓋。”媒體歸納出來的這些違建招數,正是當下部分違建當事人的典型心態。一言以蔽之,有我無他。
另一方面,這也折射出時下城市管理者在違建管理上的乏力、乃至不作為。“最牛違建”這個“孩子”能夠長到六歲,正是這種公權力失職的表現。要麼有法不依,不去堅決徹底的執行相關規定;要麼選擇性執法,對於那些有背景、有能力的人物網開一面,甚至縱容其所作所為。凡此種種,也使得相關規定的嚴肅性、權威性打了折扣。
當下的要務,不僅要堅決拆除觸犯規定的“最牛違建”,維護制度的尊嚴,回應民意的不滿,也應該認真檢視一下有法不依、選擇性執法的深層原因。任何公民都應該在同樣的制度規定下行事,任何權力都應該受到約束。不然,像人濟山莊“空中花園”這樣的怪胎,只能越來越多,越來越難以拆除,也會越來越觸犯公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