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集團日前透露,免費借給乘客使用的紅雨傘遭遇好借難還的尷尬。一年來共借給市民2000多把雨傘,只有70把還了回來。現在一些地鐵站的紅雨傘一把都沒了。(5月8日《南方都市報》)
2000:70的借與還比例,很容易被視作誠信缺失的標識。另一方面,深圳地鐵集團自行配備的需要繳納50元押金的地鐵傘,歸還率則至少有90%,兩相對比,更容易反襯出公眾誠信意識的缺失。
不過,誠信其實是需要條件的。就免費借傘而言,那麼多不還的,未必僅僅是誠信的缺失。免費的一個特點就是不容易長記性,記不記得還,或者記起來時方不方便還,對結果影響很大。現實中不少的人從家裏打傘出去,有去無回都是常事,而且地鐵站免費借傘與還傘,大抵都要在地鐵站點完成,便利性相對不足;另一方面,潛在氛圍的無形影響,或者説是集體無意識,事實上更容易滋生出付諸行動的惰性。
押金式的便民服務,更能説明問題,押金一方面是制約手段,另一方面則是記性的強化劑。所以,借傘不還並非刻意的佔便宜,不是自己的東西而不取,終究還是很多人的底線。否則,經常見諸媒體無人售饃、無人售報,甚至無人賣肉的故例,又何以被當成誠信標本?
公民素質是多元話題,單純靠公民自我意識的培養和單方自律是不夠的。在公共社會不設底線,不僅不利於素質培養,反而會給社會造成不必要傷害。例子幾乎隨手可舉,如去年廣東江門市免費派發10000盆市花,2000包花肥,遭遇市民哄搶;今年1月8日,河南鄭州一個母嬰用品網店店主,為援助腦癱雙胞胎的媽媽,拿出5萬多元衣物1元起義賣,這些衣服近乎遭哄搶。
諸如此類,規則制定缺少設防的底線,尤其是在可以預料的風險中,沒有予以有效規避,結果是把好事辦砸了,還放大了人性之惡。“免費借傘”就是無意識的“素質陷阱”,社會秩序要靠規則兜起底線,不能輕易用社會秩序來考驗素質的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