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6日下發《關於主動加強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主動做好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的管理工作,用一個月時間,組織力量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進行全國大排查,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這樣的“排查”和蘭考“1 4”火災事件有關,7名兒童葬身火海,安全問題不容小覷。輿論雖然對孩子無辜喪生表示痛心,但看到一個擺攤的婦女收養近百名棄嬰和孤兒,承擔了民政、計生、婦聯等政府部門和機構的責任,難以找到指責這位“愛心媽媽”的理由。
火災事件發生後,民政部門下令排查收留孤兒情況,嚴打非法收養行為。這一“補救”措施可以視為“亡羊補牢,猶未為晚”,但是這樣的“嚴查”也讓人産生一絲憂心。
假如民政部門之前“時刻把兒童特別是孤兒的冷暖放在心上,把他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那麼,袁厲害這樣的愛心人士不必費盡艱辛收養棄嬰和孤兒。假如民政部門之前“加強管理、落實責任”,蘭考火災的悲劇或許不會發生。如此看來,首先接受排查的應該是民政部門自身存在的問題。
據2010年民政部數據統計,全國孤兒數量已達到70萬,而且這一數據還在不斷增加。《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稱,中國每年大約有10萬名兒童被遺棄,而福利院收養的孩子估計只有10萬左右,只是很小一部分。假如那些不符合收養條件的機構都在此次嚴查中被一舉取締,那這些棄嬰、孤兒的出路又在何方?
為棄嬰、孤兒的安全著想,嚴查民間機構收留孤兒的管理工作,這是好事。但是,好事需要做好,整頓和整改不等於簡單的取締。袁厲害“違規”收養棄嬰、孤兒之所以能持續20多年,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把愛心機構、愛心人士對棄嬰、孤兒的收養,視為對自身職能的有力補充,甚至是替代。
因此,實事求是地看待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現象,最現實可行的“排查”方法就是,政府部門和袁厲害這樣的愛心人士、愛心機構建立聯繫,真正了解他們的難處,根據他們的困難給予指導、培訓,同時趕緊補齊投入的短板,真正為棄嬰和孤兒創造更好的歸宿。(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