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駐穗各國領事館義賣以幫助中國殘疾兒童,共籌得善款33萬元。但有人竟利用外國領事不會識別中國假幣的特點,用5000元假幣購買義賣品。這些假幣是善款集中到殘聯清點時發現的,均為連號的百元新鈔,僅韓國總領館就收到8張。網名為“@SSer-瀟湘子”的《羊城晚報》記者説,她親眼目睹了智利總領事的失望表情。(《海峽都市報》12月10日)
“丟人!丟到國際上了!”不少網友如此感嘆。其實,在騙子眼裏,只有好騙與不好騙之分,只要能騙伎得逞,他們才不會考慮被騙對象的國籍。比如,某地大學生組織義賣,所收的600余元義賣款中,居然有5張百元假鈔。
其實,與其説騙子們這次騙的是老外,不如説騙的是那些殘疾孩子——因為這30余個外國駐穗總領館搭臺義賣各國特色物品,是為廣東省聽障殘疾兒童籌集善款。多一分善款對殘疾孩子就是多一分溫情,而5000元假幣意味著這些孩子將少得到5000元捐助,面對殘疾孩子仍狠心下手,這些騙子怎一個無良了得?!
愛心沒有國界,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只要心存美好、積極向善,都值得激賞和禮讚。這些外國領事在工作之餘能抽空為中國孩子募集善款,非常值得尊敬。波蘭駐廣州總領事館總領事謝賓就表示,這次義賣體現了各國朋友深切的人道主義情懷,體現了不同國家的普世價值,更體現了對弱勢群體的關愛和支援。
對於義賣,即便不參與,也不必冷言冷語,斥責什麼“不要臉”。説輕了,這是狹隘;説重了,是用殘留的民粹思維忖度外國人。對義賣,更不能趁機行騙。5000元假幣,傷害了外國領事比如智利總領事,也傷害了慈善精神。當下,義賣是越來越常見的一種慈善形式,多由民間力量組織,它能較大地激發民眾參與,激活民眾善念。無論是主動提供義賣品的人,還是慷慨解囊並熱情義買的人,都值得尊重。遺憾的是,假幣事件玷污了善心。如果有一天,當人們組織義賣時不得不配備驗鈔機時,這是多麼諷刺的場景?
33萬元善款中,使用5000元假幣購買義賣品的人可恨,而其餘的人則非常可敬。對可敬者我們不必吝惜掌聲,對可恨者也不能止于憤恨。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可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中國人民銀行法》也規定,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罰款。讓惡人受罰,才能呵護善心,也才能保持慈善的純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