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婚”新解

時間:2012-12-05 13:48   來源:長江日報

  新聞:貴陽市近期規定,新建農房建築面積每戶不超240平方米。由於離婚後一戶變兩戶,住房面積翻倍,每天有百餘對夫妻辦離婚,甚至90歲老人也被兒女用輪椅推著來排隊辦離婚。農戶説,不離婚的話,超出面積有可能被強拆,甚至被徵用無補償。(11月29日《中國新聞週刊》)

  就因為這土地政策,人們常説的“逼婚”到這裡竟成了“被逼離婚”。一家人住那麼大間房,卻只有一半面積能確權,保不齊哪一天徵地拆遷,這損失得多大啊。也是,農民兄弟説了,“不是逼得沒辦法,誰願意離婚?”

  雖説這婚為房而離,大部分可能只是走個形式,離婚“名存實亡”,但為了補償而把聖潔的感情當作工具,甚至兒戲,未免有些價值觀倒錯,不過面對現實,這也只是再合理不過的“代價”。畢竟,婚姻沒了,感情還在就行。

  其實,我們還真得理解他們,要是哪天房子遭拆遷,卻沒落得個落腳之地, 那還真是要“昏了過去”。 (岳源)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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