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媒體曝“辦理準生證需蓋章簽字40多個”、“新婚夫婦為辦準生證奔波兩地,長達三年無果”,一時間引發輿論共鳴。
針對廣受詬病的準生證難辦現象,12月3日,國家人口計生委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簡化辦證程式。根據通知,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首個子女生育服務證,並實行首接責任制;還要求精簡辦理準生證所需材料等(12月3日《法制晚報》)。
一紙通知,慰藉人心:“流動夫妻可就地辦理準生證”、“應及時辦理”等,無疑是對“辦證難”的糾偏,也對接了民眾的現實訴求。它釋放的“程式簡化”、“服務提效”信號,也是朝向裨益民生的政策善意。
準生證,法律名稱是“生育服務證”,它是對人口生育的合法性追認,也是為生育提供配套服務的“識別碼”;它是計生管理的途徑,本質上更是為了方便供給服務,如産床資源的配置等。在現實中,它也與嬰兒存檔、“兒保”權益緊密相關。正因如此,能否順利拿到準生證,影響著許多家庭的“幸福指數”。
按理説,準生證裏體現著“服務”屬性,應當以便民為宗旨。在辦證手續、流程等方面,職能部門應提升效率,方便百姓。但遺憾的是,在以往辦證遭遇了不少“梗阻”。正如《人民日報》評論説到的:繁複的程式關卡,已讓人心生“蜀道難”之慮;而現實中某些辦理人員的不作為和“踢皮球”,又增加了辦理的失敗可能。
尤其是在流動性社會的語境下,兩億多的流動人口規模、“單位人”向“社會人”的轉變趨勢,都增加著人口管理的複雜程度。“人戶分離”下,管理滯後於人口流動的步伐,將人口追蹤成本轉嫁給民眾,也就衍生出深層次的掣肘。
當辦準生證成“遭罪活”,對流動夫妻更是猶如“公章旅行”,要來回奔波,壓縮辦證程式,多些人性化舉措,也就成了民眾的期許。而“可就地辦證”、“及時辦理”等新規,正是紓解之方,在“一證難辦”的情境中,它無異於久旱後的甘霖。
在新規中,允許就地辦證,並實行首接責任制,這有助於消除“地域壁障”。事實上,因各地準生政策不一,辦證材料要求、具體程式也有差別,委實給人造成不小麻煩。當異地規則有序對接,確實能給流動夫妻減負。要求受理地在“資訊核查困難”的情況下,可依據當事人承諾辦理,還有異地職責部門加強協調、不可卸責等,都很是人性化的規定。
而簡化程式、一次性書面告知全部材料、允許委託辦理、對有困難者主動到府辦理,及保護隱私等,在便民上“做加法”,也深受民眾認可。當職能部門以“增加自身工作量”換取民眾的“少折騰”,必然會在造福於民中延伸關懷厚度。
準生證辦理上的“簡政”,難免會伴隨著“辦理者任務加重”的次生代價——改革縱深化總會伴有“麻煩”的轉接。這亟須職能部門的角色歸位,恪守本分,也吁求資訊一體化的升級,寧肯多點擊幾次滑鼠,也要讓民眾少幾次跑路。
總而言之,準生證辦理上的刪繁就簡,是向民本位的回歸。指向結構優化、規則廓清的準生證改革,投下“方便百姓”的石子,勢必會激起“飽受認可”的社會漣漪。而它帶來的“放權啟示”和便民向度,或可嵌入更多的改革鏈條中,增進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