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英國邦瀚斯拍賣行(Bonhams)在其網站上宣佈,將於11月8日拍賣兩件來自中國“夏宮”的文物。分別為清嘉慶白玉鏤雕鳳紋長宜子孫牌,清乾隆青玉雕倣古獸面紋提梁卣。“夏宮”就是中國的圓明園,文物的流失過程也顯示其確實來自圓明園。11月3日,該拍賣行表示,這兩件玉雕藝術品的持有者決定收回這兩件藏品,不再參與拍賣(11月4日《北京青年報》)。
中國人的情感記憶裏,始終殘留著一片複雜的廢墟,1860年的圓明園大劫難是其中無法抹除的屈辱傷痕,而英法侵略者搶劫的珍品就是國人傷痛難消的見證,它們消散在世界各地,躺在一些國家的博物館裏,成為它們裝潢門面的道具。海外相關拍賣行每一次拍賣都引起愛國者的抗議,從2000年拍賣牛首、猴首和虎首,到2007年拍賣馬首;從2009年拍賣鼠首和兔首銅像,再到此次聲稱要拍賣圓明園的兩件玉雕藝術品,莫不如此。
值得提及的是,每一次拍賣,相關拍賣行都熱衷於大造聲勢,都很好地利用了愛國者的心理動機。一個細節是,競拍圓明園文物的幾乎皆是中國人,競拍者的想法很單純也很真誠,通過回購的方式把失散的圓明園文物買回來,讓它們回家,絕不能讓它們落入外國人之手,繼續留在海外。愛國熱情可嘉,但此舉卻正中了持有者和拍賣行的下懷,他們哄炒圓明園文物就是希望賣個高價錢,而一些人在愛國情感支配下,無論花多少代價也要購回文物,就恰恰刺激了拍賣行和持有者抬高價格的衝動。
問題的關鍵在於,一旦競拍和購買,就意味著認同了拍賣合理、持有者“銷贓”合法,正如時任圓明園管理處新聞發言人宗天亮説:“因為你這個東西如果是被人搶走了,你再花錢把它買回來,不就等於説人家搶你是一種非常合法的行為嗎?”猶記得中國政府在1996年簽署《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於文物返還的公約》時曾鄭重聲明:中國保留對歷史上被非法掠奪文物的追索權利。而根據相關國際公約,因戰爭等原因而被搶奪或丟失的文物應該歸還原有國。應該承認,圓明園文物被搶已經發生了150多年,被搶文物幾經輾轉倒手,持有者發生了若干次變化,要索回確實不易,但相關文物確屬中國,則是不爭事實。基於此,持有人不應拍賣、拍賣行不應組織拍賣。拍賣行若有敬畏和道義的話,就不應該舉行這樣的拍賣。
不過,拍賣行在商言商,在利益驅動下他們會講道義嗎?拍賣行的道義是靠不住的。這次,邦瀚斯拍賣行在中國人抗議下撤拍,下次他們無視抗議繼續拍賣怎麼辦?邦瀚斯不拍賣,其他拍賣行拍賣圓明園文物怎麼辦?為了有效保護和收回被搶走的文物,還是應該依照法則,有理有據地抗爭,而這既需要民間力量,也需要國家行動。
幾年前,國內一些律師自發組建了“追索圓明園流失文物律師團”,意在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阻止拍賣行拍賣中國被搶的文物、追索散失海外的國寶。效果有待檢驗,但意義已經彰顯,也受到海內外的關注。動用法律手段,比簡單的愛國宣泄更有價值也更可行。據報道,1962年,比利時的馬自理家族後裔就是通過訴訟,成功討回了一幅在二戰中被掠走的名畫。當然,在追討文物中,國家力量也不能缺席,希臘迫使英國在2004年返還帕特農神廟大理石像,正是通過正常的外交渠道實現的。有此兩個範例,我們是否可以借鑒?
邦瀚斯拍賣行撤拍了,值得欣喜,但遠不能如釋重負。因為基於華人抗議的撤拍,不如基於規則的撤拍。同時,據權威統計顯示,在全世界47個國家200多家博物館的藏品中,有中國文物164萬件,包括民間收藏在內的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總數至少在1700萬件以上,遠遠超出我國本土博物館藏品的數量,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因戰爭等不道德方式從中國“偷”走的。這些散失海外的文物何時才能完璧歸趙?此外,一個無法回避的話題是,我們一方面固然應該關注撤拍事件,捍衛索回文物的權利,另一方面也應該深思如何保護好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