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蘭州高速公路一輛載有葡萄的大型貨車發生側翻,車上價值30余萬元葡萄遭人哄搶。交警稱,儘管制止一部分人的哄搶行為,但是很多人不聽勸告仍繼續哄搶。對此,司機王師傅含淚表示,“這些損失足夠讓我傾家蕩産了”。目前,交警部門正在調查事故原因。(9月6日《蘭州晨報》)
什麼叫趁火打劫,什麼叫雪上加霜?發生在蘭州高速公路貨車側翻現場的這起“哄搶葡萄”事件,可謂給了公眾一個“醜陋的標本”。顯然,比起貨車傾覆時的驚魂一刻,那些哄搶者你爭我奪的無恥表現,可能更會成為受害司機心中揮之不去的夢魘。
不知算不算“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另一種展示,反正許多人的記憶裏,並不缺少類似目擊殘片:但凡發現或得知路上有貨車翻倒,所載物品撒了一地的消息後,總有一些路過之人及附近居民,如聞“喜訊”般地急速趕來、爭相搶奪;似乎遇此“良機”,不撿不搶才是“腦子進水”了。這次蘭州高速路上的貨車司機悲稱“損失幾近傾家蕩産”,而參與哄搶者毫無愧色、喜笑顏開的表情,則在任何哄搶場合都是大同小異的。
網路之上、跟帖之中,對於這起“哄搶葡萄”的可恥鬧劇,眾議早已紛紜。有稱“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加快推進富民工程才是治本之策的;有説可以照著現場所拍照片事後嚴查、堅決法辦的;但更多的聲音,則對這種見利忘義、人性淪喪的行徑,給予了嚴辭痛斥。但我還是覺得,不是説“法不責眾”是種合理存在,但真要有效消除這樣的“哄搶心態”,靠查或靠罰,其作用未必讓人樂觀。
從來就有“心病還須心藥醫”的説法。循著這一思路,我倒很快想到了一招。近些年來,為了弘揚文明理念、構建和諧社會,各地名曰“十大感動”、“十大傑出”、“十大功勳”類的公開評選活動,著實搞得熱熱鬧鬧、風風火火。換個角度來看,“正能量”當然值得稱讚和傳揚,而若是雙管齊下、優劣都評,是不是更能起到針砭醜惡、激勵美德的效用呢?類似“哄搶葡萄”劣跡的看似“無解”,或許正是緣于一直缺少了某種強大的“道德示醜”。
從“哄搶葡萄”想到不妨開評“十大羞恥”,並非是給評選先進、褒揚高尚搭上一齣“對臺戲”,應該也不屬“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倉促之舉。這是因為,美與醜、善與惡、優與劣,向來都是現實語境的真實存在;不管你願意,或者不願意,它們總會通過不同的形式彼伏此起。有鋻於此,只是熱衷於評選“光彩奪目”的一面,卻有意無意地回避掉不盡如人意的一面,反倒顯得有點諱疾忌醫、只圖光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