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才9個月大的女嬰在東莞市婦幼保健院治療發熱時,竟被護士挂錯了藥,家屬發現後訴至醫院,要求公開藥物成分卻遭拒絕。院方回應稱,藥物作用都一樣,對嬰兒無影響,就像平時吃米飯換成了麵條。(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7版)
是藥三分毒,更何況是用錯藥。這是對病人的極端不負責任。按照常理,用錯藥,應該及時採取緊急措施。立即換藥,並進行全方位觀察,如果發現對病人造成影響的,要採取相應的用藥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承認事實,説明真相,向患者及家人道歉。然而,這家醫院竟然採取隱瞞的措施,甚至將錯就錯。不僅拒絕認錯,反而弄出了“藥物都一樣,對嬰兒無影響,就像平時吃米飯換成了麵條”的荒唐解釋。
想吃米飯,臨時換成了麵條,這倒也無妨,如果不喜歡吃麵條,也可以不吃,可藥挂錯了,後果卻很嚴重,這顯然不會像吃米飯換成了麵條那樣簡單。對症下藥,也唯有用對了藥,才能治好病,否則,只會延誤病情,嚴重的甚至會危及生命。
其實,醫院用錯藥、開錯刀的現象絕非個別現象。誠然,是人,難免會犯錯,但必須要承擔責任,必須要公開真相。挂錯了藥,醫院竟然找託詞拒絕認錯,如果換作是自己的孩子被挂錯了藥,難道也能這麼淡定嗎?
患者來醫院是治病的,而治病用藥卻是需要非常小心的。這就需要醫院每一個醫務人員都有高度的責任心。而刻意隱瞞真相,拒絕道歉,只會助長醫護人員缺乏責任心,這如何保證下次不再出現類似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