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元工作餐接待為何不對外

時間:2012-07-19 08:45   來源:光明日報

  近期,溫州市實施公務接待細則,規定工作餐標準每人每餐不超60元。但據《新京報》7月17日報道,溫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解釋,這些規定的適用範圍是溫州市內,接待市外單位或上級機關等並不參照這些規定。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都三令五申強調,要壓縮“三公”經費,控制接待經費,提倡吃工作餐。筆者上網搜尋了一下,工作餐大概可理解為“比較簡單的飯菜”。2009年中辦、國辦聯合下發的《關於工作餐的規定》明確指出,“工作餐採用分餐制,一般不得陪餐。工作餐不準上價格昂貴的菜肴,不準用公款購買煙、酒。”對照這樣的要求,按照當前老百姓的消費標準,每人每餐60元的工作餐應當能夠滿足正常的接待需求。可為什麼這樣的接待,只能適用於溫州市內,接待市外單位或上級機關就不行了?

  這讓筆者想起了前些年,四川巴中白廟鄉政府將招待費等政府開支全部“裸賬”上網,進而成為公眾關注的第一個“全裸”政府後的遭遇——來鄉里的上級部門人員減少了一半,同時,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也毫無進展。按理説,政府把開支“全裸”了,這正是清明的吏治,不料清明換來的卻是“軟釘子”。

  回過頭來看,溫州工作餐接待只對內不對外,恐怕也是吸取了這方面的“教訓”。市外單位或上級機關來了,熱情接待一番是潛規則,60元的工作餐要達到“熱情”的標準,怎麼算也不夠,所以才有了當地公務員聲稱的:“新規出臺半個月以來,請客吃飯變麻煩了”。更重要的是,如果用吃工作餐這樣的明規則來替代接待的潛規則,最終吃虧的可能還是接待單位。所謂“平時無交往,三斤香油淋不透”,等你向有關部門要資金、跑項目時,恐怕也得被“研究研究”。再者,作為下級或下屬,一些人寧被潛規則而不要顯規則,是因為按潛規則辦事可以鑽空子、撈油水,少走“彎路”,辦起事來既讓領導滿意,自己也得心應手。

  政府有關部門掌握的權力如果完全按顯規則運作,那麼權力只能是服務力。也許這不是某些人願意看到的,因此總有一些人想方設法地維護潛規則,不按潛規則辦事的就只能吃“啞巴虧”。由此可見,如果大環境沒有改變,溫州工作餐接待只對內不對外,不過是折中而無奈的選擇,既表明瞭壓縮“三公”經費的初衷和態度,又避免了破壞潛規則而遭到逆淘汰。筆者認為,現在的問題已經不是溫州工作餐接待為何只對內不對外的問題,在整個潛規則體系已經被逼得原形畢露的時候,能否真正引起體制上的重視,並引發治理的意願,才是問題之關鍵。

編輯:許娜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