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不是“普通群眾”?

時間:2012-07-18 09:23   來源:北京晚報

  媒體報道,7月5日,深圳奧迪女電話召集警車圍毆捷達司機,隨後涉事的龍崗區六約派出所巡防員被開除,警方稱其為臨時工。11日,龍崗公安分局高層領導證實,六約派出所所長已被免職。對於奧迪女司機的身份,警方給出的答案是“普通群眾”,稱涉及個人隱私不方便透露。

  “普通群眾”一詞,覆蓋面甚廣。就深圳市來説,街頭小商小販是普通群眾,城管、派出所的民警也是普通群眾。甚至深圳的各級領導,若是接受媒體採訪,一定也以普通群眾自居。所以,召集來派出所巡防員毆打普通群眾皮某的奧迪女被稱為“普通群眾”,應該説再自然不過。

  其實,想想毛澤東同志“為人民服務”的話語,所有人就應該明白,能夠為人民服務,是公務員們的職責所在,甚至是無上光榮的事情。人民群眾,不就是普通群眾嗎?難不成現在的群眾,還會被劃分為普通群眾和不普通群眾?龍崗區六約派出所表示這位能將警方人員呼之即來的女性就是位“普通群眾”,是真正明白人民群眾無高低貴賤之分呢,還是想給某些人的身份打掩護呢?

  “奧迪女”電話召集警方人員打人一事,裏外裏透著蹊蹺。無權無勢也無錢的實打實的普通群眾,能夠一個電話就召集來一輛警車帶來四位巡防員嗎?這些警方的“臨時工”還不惜暴露自己的身份對另一位普通群眾大打出手,“奧迪女”的號召力可見一斑。此次事件難道真的可以解釋為普通群眾之間的小摩擦小誤會嗎?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六約派出所所長會被免職呢?

  這件事情,其實最值得關注的就是“普通群眾”四個字。某些人,早已經忘記了自己普通群眾的身份,習慣了特權庇護之下的飛揚跋扈,或者,另外一些人,為“特權人士”服務已經成了一種條件反射。“普通群眾”這個頭銜,竟然成為這些人相當默契地為逃脫責任、逃避懲處而共同盜用的一種藉口。但也許,讓這些人意想不到的是,真正的普通群眾,眼睛是雪亮的。任何藉口、任何託詞,也掩蓋不住這一類人的惡行。

  對於涉事的相關人等,該處理的自然是要處理,該曝光的,是不是也該向普通群眾老老實實曝光呢?(侯江)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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