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郊一些村民原以種菜為生,雖不上富裕,但村莊寧靜祥和。前幾年,村民們因拆遷補償而富起來後,不少人終日無所事事,有的靠打麻將度日,有的甚至染上了毒癮,很多人因無度揮霍而返貧。(7月15日《人民日報》)
杭州城郊村莊的故事並非孤本。“拆遷富翁”返貧,跟拆遷戶自身難以適應身份與財富的轉變有關。同時,農民拿到錢後如何合理支配,也缺乏有效的引導。
在我國農村社會保險層次不夠高的現狀下,土地具備兩個功能,一個是保障功能,一個是生活功能。在失去土地又缺乏其他基本的生存技能的情況下,如果“拆遷富翁”揮霍式消費,勢必坐吃山空。而隨著市場準入門檻的提高,沒有了土地作為緩衝,轉型農民創業的成本和風險在無形中增加,對創業失敗的容忍度必然降低,一些農民盲目投資創業導致血本無歸,也是返貧的重要因素。
對此,政府一方面可以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採取貨幣安置、招工安置、農業安置、劃地安置、住房安置等多種安置方法相結合的方式。同時給予必要的專業指導、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引導發展二、三産業,為拆遷戶投資創業提供寬鬆的環境。此外,通過集中歸併、資産量化、統一經營等形式,努力實現集體資産産權變股權,農民變股民,讓失地農民的財富具備造血功能。讓農民持久合理地分享到城市化過程中土地增值的收益,才是真正化解“拆遷富翁”返貧危機之根本。(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