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養老金”提醒勿蹈“老農保”覆轍

時間:2012-07-03 09:42   來源:廣州日報

  1996年,河南省鄧州市民政部門在當地農村推行養老保險,參保農民一次性繳納最低50元最高2000元的保險費,到60歲後可按月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錢。16年之後的今天,這事沒人管了,已經60歲的村民也不知道該找誰來兌現養老金。即使是兌現,按當時繳納100元計算,目前每月只能領取2元錢,事實上已失去了保險的意義。

  其實,鄧州農村養老金事件並不是鄧州所獨有,類似的事件如今全國大部分省市都有發生,而這又恰恰是1992年~1999年農村養老保險政策變化的縮影。

  1992年,當時的民政部曾專門出臺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各地廣泛開展。截至1999年底,參保人數約8000萬人。但1999年國務院指出,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保險的條件,叫停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並進行清理整頓,此後,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一度處於停滯狀態,直到2009年國務院正式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為了以示區別,業內把1999年前的農村養老稱為“老農保”,2009年之後的稱為“新農保”。

  “老農保”實施沒幾年後被迅速叫停,其教訓實在值得總結。以今天的視野來看,“老農保”主要犯了這麼幾個錯誤。一是沒有統一的制度設計。當時政府有關部門只是出臺了基本方案,但對保險資金的管理、保值增值、養老金髮放、資訊披露等關鍵環節均語焉不詳,導致各地做法五花八門很不規範。二是當時的指導思想是“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支援”,很多地方的農民在沒有任何補貼的情況下參加傳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退化為農民的自願儲蓄制度,失去了社會保險的應有的社會性和保障性特徵。三是保險資金規模分散,難以實現保值增值。有的甚至為負收益率,嚴重打擊了農戶參保的信心。

  2009年實施的“新農保”,較“老農保”最大的區別在於各級政府在財政資源上的支援與投入。此項改革事關民生大計,短短三年就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全國城鄉參保總人數超過3.8億,有1億多老年人按月領取國家發放的基礎養老金。但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推進“新農保”,一定不要忘記十幾的前“老農保”的教訓。

  一是要突出保障性,擴大參保的範圍和人群。農村養老保險的要義在於保障性和普惠性,需要不斷擴大參保人員的範圍,提高“新農保”的吸引力。在實踐中,目前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中青年農民參保“冷”、大齡人員參保“熱”的現象,應該以更大的力度動員和鼓勵年輕人參保。

  二是要適應當前農村的新情況新要求。受城鄉二元結構影響,大部分青壯年勞力涌入城市務工,農村基本以老人和留守兒童為主,經濟實力不強。“新農保”的推廣,需要適應這一形勢,切實提升其影響力。同時,農村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會對新農保的後續健康運作造成巨大的資金運作壓力,需要提前做好應對。

  三是要實現參保資金的保值增值,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加強對參保資金的管理和運用,提高資金運用的收益率,是經濟快速發展下對抗人民幣貶值的唯一方法。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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