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是第100個國際護士節,聘任制護士已成為山東省護理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維護她們的權益,實現同工同酬,今年山東省將重點探索實施護士崗位設置管理,逐步從按身份管理轉變為按崗位管理。(5月12日《大眾日報》)
山東省現有註冊護士15.56萬人,在部分醫院裏,合同護士、臨工護士佔到30%以上,編制內職工與編制外合同工的薪酬差距可達到1~2倍。取消身份管理,聘任護士和在編護士同工同酬,這對“合同工”護士而言,絕對是一個福音。
醫院這種同工不同酬的分配製度,極大地影響了護士的工作情緒。員工如果沒有歸屬感,另謀高就是很容易的事。這種歧視性制度,會在護士之間催生出心態各異的利益團體,這將讓醫院為內部的員工隔膜付出更高的管理成本。同工同酬,不僅是法律問題,還是事關道德倫理和人權的問題。幹著無差別的工作,付出同樣的時間,僅僅是因為編制原因,收入卻有天壤之別,這實在違背常規情理讓人費解。
值得強調的是,同工不同酬現象不是醫院“特有”,幾乎存在於所有的領域和行業,機關有,事業單位有,企業也有。雖然“平等權”早已寫進了憲法,雖然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就明確規定了同工同酬。但在一些機關單位,有公務員、事業編,還有參照事業編的,還有合同工、臨時工和借調工。眼花繚亂的身份背後,待遇也就千差萬別。有編制的是“正式的單位人”,無編制的就是打工的“外人”。“外人”拼死累活幹工作行,與“單位人”搞同工同酬卻不行!這種反常邏輯經年流傳,且成為雷打不動的“潛規則”。
德國法學家梅因在《古代法》裏寫道:迄今為止,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在薪酬方面,除了特定領域外,就是要拋開身份標簽,按崗位不同、奉獻多少論薪酬待遇。但遺憾的是,法制在健全,公民意識在覺醒,同工不同酬卻依舊巋然不動。
同工不同酬是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結合而産生的怪胎。現在淪為一些單位部門使用廉價勞動力的藉口,這種做法撕裂著社會平等關係,人為導致分配不公和身份歧視。
山東省將在護士崗位實現同工同酬,是一個很好的範例。願這個範例之“星火”能夠燎原,促使更多的利好制度設計出臺,讓同工同酬不再成為某些社會群體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