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安陽市湯陰縣瓦崗肉聯廠的職工被廠方要求在一份合同上簽字,合同上寫著,“廠區因生産需要儲存易燃易爆原料,如果發生爆炸造成職工傷亡,廠方概不承擔責任”。(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9版)
不簽字就走人,這樣的生死狀是蠻橫而無情的,同時也是無效的。《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用人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等任何方式排除自己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換言之,哪怕工人簽了這個霸王合同,但若因公受傷或死亡,肉聯廠想躲也躲不了責任。
很顯然,這張生死狀讓我們看到肉聯廠相關領導的殘忍與冷血。工廠與工人本應該休戚與共,工廠更應該創造條件保障工人安全和健康,豈能置身事外,對工人安危不管不顧?一個沒有起碼人情味、缺乏人文關懷的工廠,又怎能調動工人的積極性?
如果説生死狀的正面寫著傲慢和無情,那麼背面必定就寫著悲涼和無奈,因為肉聯廠之所以出此“下策”,實屬無奈。儲存15噸液化氨的兩個金屬罐,存在不是一年兩年了,為何偏偏這個時候逼迫工人簽生死狀呢?原來,該金屬罐經過安全設計,一直正常運作。但從去年七八月份開始,一條即將修建的鐵路帶來了隱患,該線路離肉聯廠液氨儲罐的直線距離只有12米左右,由於液氨儲罐及關聯設備都是焊接或者地下管道施工的,鐵路線通車後,火車長期與鐵軌接觸産生的大幅度震動,有可能將儲罐焊接管道震裂,引發液氨泄漏,進而引起爆炸。
而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標準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周邊200米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建造、設立、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如此一來,疑問接踵而至,修路難道沒有規劃嗎?規劃難道沒有基本的調查嗎?更可悲的是,當肉聯廠所屬公司河南鐘瑞食品集團董事長石洪波獲悉廠區附近即將修建鐵路的消息後,派人找鐵路指揮部一直協調此事,相關部門承諾三個月給答覆,過了六七個月仍無答覆。這不是赤裸裸地拿工人生命不當回事嗎?此前報道稱,相關施工經理如此表示:“我們只管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前面就是彈藥庫我們也得幹。”這底氣十足的背後,誰在撐腰?
所謂的生死狀,更像是肉聯廠博弈無力之後使出的“撒手锏”,他們把工人當做肉盾,將矛盾轉移到工人身上,以期通過這種另類維權,達到引起公眾關注、促使相關部門儘快正視現實矛盾的目的。由是觀之,該肉聯廠確實存在不得已的苦衷。工人的生命安全容不得絲毫蔑視,現在輪到當地的主管部門出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