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綠色和平”關於茶企農藥殘留的報告指出,“立頓”的綠茶、茉莉花茶和鐵觀音袋泡茶,均含有被國家禁止在茶葉上使用的高毒農藥滅多威。這份報告同時指出:中國現行茶葉衛生標準中農藥殘留限量明顯低於歐盟等國家和地區,中國農業部對農藥使用的禁令與衛生部規定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之間標準不一。
對此,中國茶産業流通協會秘書長吳錫端表示,“農藥殘留”和“農藥超標”是兩個不同概念,但他承認歐盟標準和國內標準不一致。
上述爭議反映的是食品中農藥殘留標準制定的理論依據和標準的統一。“農藥殘留”和“農藥超標”當然概念不同,所以要討論“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包括茶葉在內的國內相當多食品,都存在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即超出歐盟或其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和超出國內標準。
制定農藥殘留標準,一要保障人體健康,二是保護環境,三是達到優質農業規範。國際上有統一的食品農藥殘留制定標準和程式,即由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下設的農藥殘留專家委員會聯席會議和農藥殘留法典委員會,專門負責制定和協調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聯席會議負責農藥毒理學評估,從學術上評價各國提交的農藥殘留試驗數據和市場監測數據,提出最大殘留量推薦值和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法典委員會負責提交進行農藥殘留和毒理學評價的農藥評議優先表,審議農藥最高殘留限量草案,制定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
中國的一些食品農藥殘留標準與國際標準相一致,但也有一些標準存在較大差異:一是中國部分食品(包括茶葉)中的一些農藥殘留量較寬鬆,例如,中國果菜類蔬菜中甲氰菊酯的最大殘留標準是1mg/kg,而CAC、美國、歐盟均為0.2mg/kg;二是中國制定的農藥殘留標準不具體,如規定樂果在蔬菜上的統一限值為1mg/kg,但CAC國際標準中針對菠菜、番茄、胡蘿蔔、芹菜等有不同的樂果限制標準;三是某些農藥國際上禁止或未批准使用,中國卻在使用,如此次茶葉中的17種農藥殘留有7種是歐盟尚未批准使用的,包括硫丹、三氯殺螨醇和聯苯菊酯,它們被指可能影響男性生育能力和胎兒健康。
中國與國際農藥殘留標準不一致的原因當然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考慮到國情(污染嚴重、使用農藥不規範等)和食品産量。如果不用甚至不大量用農藥,相當多的糧食無法保産和增産,將不能保證滿足中國眾多人口的消費。但是,是否為了吃飽,就一定要容忍農藥殘留低於國際標準,同時讓公眾冒著健康和生命危險?解決之道是向國際標準靠攏,逐步提高農藥殘留標準,既要保證人們吃飽,也不能讓食品中的農藥殘留致病和對人體産生長期慢性毒副作用。
另一方面,政出多門的做法顯然不利於對農藥使用的監管,更不利於公眾健康。這方面,加拿大由衛生部統一負責制定農藥殘留標準,由食品檢驗局負責農藥殘留的監控;美國雖由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和環境保護局(EPA)共同負責制定食品農藥殘余限量標準,但標準一致且監管統一由FDA實施。
因此,我國的食品農藥殘留標準最好由農業部或衛生部統一制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如此,才有望解決食品農藥殘留引發的混亂和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