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世界將迎來新一輪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申報機會,或者説申報熱潮。身為中國文聯副主席的馮驥才,還兼任文化部非遺專家部主任,親眼見證了中國的非遺在十幾年間整理到了四級(國家、省、市、縣)名錄7000項。但馮驥才指出,由於不良政績觀的驅動,文化遺産一旦“申遺”成功,後續的保護工作卻不盡如人意,撒手不管的現象和在利益驅動下讓文化變味兒的現象時有出現。
現實中,“文化遺産一旦‘申遺’成功,後續的保護工作卻不盡如人意”之類的現象並不少見,因為不少地方完全以利益標准考量“申遺”,如把文化遺産開發成一個個旅遊項目,還有一些遺産項目申辦後急於擴容,有的甚至搞破壞性開發。且申遺之後保護費用稀缺已成普遍現象,如北京五大“世遺”修繕資金缺口曾高達上億元、兵馬俑博物館年均僅幾百萬元維護費用等。
站在這樣的視野下,馮驥才先生的建議——把“申遺”改為“審遺”,在筆者看來,對當下社會尤其是政府和官員來説是難得的、必要的善意提醒——地方政府對文化遺産要認真負責,不能把變味兒的粗製濫造的東西留給後代。對此,我們該如何審視?又該如何認識“申遺”改為“審遺”的可能性與合理性呢?
“申遺”改為“審遺”的背後是科學和負責意識的體現,更重要的是,若果真如此的話,很可能是一次糾偏。當“中國南方喀斯特”和開平碉樓入選世界遺産名錄時,我國就有六處世界遺産被黃牌警告,尤其是“三江並流”,如果得不到有效整治,其稱號很可能被吊銷。聯合國專家專門針對“三江並流”提出過警告:“希望中國享有世界遺産的地方政府都能從‘三江並流’中認識到,成為世界遺産更多意味著承擔責任和兌現承諾,遠不僅是享受旅遊收益,可以隨意開發那麼簡單。”也就是説,“申遺”改為“審遺”有著可能性與合理性,與聯合國的“黃牌警告”處理方式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更何況,頗受爭議的還有張家界天梯事件、泰山纜車事件、都江堰建壩事件等。面對日趨嚴重的遺産隱患,公眾開始憂心忡忡:當一些地方爭搶申報世界遺産時,是否還記得“申遺”的真正目的?那麼,“最好今年國家別再‘申遺’了,也別讓地方政府官員們像吃了興奮劑一樣那麼折騰了。應該把‘申遺’變成‘審遺’,乾脆我們審一次吧,看看哪些非遺已經沒有了,是不是被毀了”的觀點,在筆者看來,就是糾偏,更是對社會和後代負責的做法。
可以説,對某些地方政府來説,申報不在於保護文化遺産,而是為了追求世界文化遺産的標簽以及隨之而來的知名度。某些地方之所以不遺餘力地拼“申遺”,並非致力於保護文化遺産,而是為了世遺標簽帶來的收益。在此過程中,是否真的有助於保護文化遺産,基本不在考慮範圍內。正因為如此,“申遺”改為“審遺”有著明確的針對性,但要落到實處,則考驗著我們對待“申遺”的真實態度。
要讀懂“申遺”改為“審遺”的提醒,還要明白,“申遺”所能承載的遺産保護之重是有限的,要知道,“申遺”成功者畢竟是少數,倘若都成遺産了,所謂的遺産也就沒價值了。並且,“申遺”是迫不得已的最後之舉,入選並不代表這種文化本身的價值就比別的高,很有可能是因為它更亟須保護。
“申遺”熱之下,審慎和冷靜對待“申遺”改為“審遺”的建議,並不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