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1年傳出在國際控煙履約排名中,中國名列倒數第N(有關方面不好意思説出序數)的消息後,官方對此恥辱似乎並不在乎。近來,媒體又接連爆出“煙草學者”當選院士和“煙草科技”參加評獎的醜聞。看來,在中國,雖然“以人為本”這個詞語早已讓人耳熟能詳,但在實踐中,“人本主義”還是抵擋不住與GDP和財政稅收以及一長串利益鏈休戚相關的“錢本主義”。
當然,在中國的政府部門中,也有一些知恥而後勇者。與此相關的兩個最新的新聞事件是:其一,衛生部副部長公開叫板:“工程院應就煙草學者當選院士明確表態”;其二,衛生部部長毅然表態:“將逐步把戒煙諮詢和藥物納入基本醫保。”衛生部的控煙攻勢,引起了輿論的反響。“煙草院士”一案,工程院保持著網上盛傳的“理科男”的秉性,不予理睬+我行我素;“醫保戒煙”一案,則受到一部分人(想必大多是“非煙民”)的質疑,擔心醫保+拒絕支援。
據媒體報道: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煙草生産、消費和受害國,煙民達2.7億之多。有研究表明:中國每年死於與煙草相關疾病的有100萬人;如果控煙不成功,這個數字到2020年將增加到200萬人。在今後50年中,將有1億人死於與煙草相關疾病。
如果從這些統計數字出發,將戒煙作為對與煙草相關疾病的預防措施,可能是有道理的。就像有關領導所説:雖説幫助煙民以藥物戒煙,一個療程需要3000多元;但要為肺癌病人治病,一個療程可能就需要幾萬元了。
同時,有關領導號召國人同情煙民。煙民也確實值得同情。有個國際通行的冷笑話:“戒煙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我一年就戒了365次”。目前中國相當多的煙民,是在青春叛逆期時吸上的,他們常常把吸煙當作“成熟”乃至“成人”的象徵。但是,一旦吸煙上癮便終身受制,難以擺脫。如果有藥物確實能夠幫助煙民從對煙草的依賴中自拔,應該説還是好事。同時,也可以使煙民周圍的人免受被動吸煙之苦。
但是,用醫保的經費來幫助戒煙是否妥當?有時確實應該考慮的。這樣説:基於以下幾點理由:
一是醫療保險的資金是參保者共同籌集來看病的,預防疾病的資金似乎不應該從醫保基金中開支,而應該從公共衛生或疾病控制的專項經費中開支。
二是中國的城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一個特殊的中國國情,就是這項制度是在政府不做“第三個確保”的前提下建立的。這意味著城市職工醫保中,政府並沒有投入。所以用這筆基金來作預防,似乎于情于理于法都有不相契合之處。説這些,主要想指出,不要隨意搬用“國際經驗”。
三是一個人終其一生只能死一次,煙民也是一樣。即使通過藥物幫助戒了煙,也不能保證其不得肺癌,更不能保障其不得其他癌症或其他可能致死的病症。所以,戒煙成功不等於就不花這筆實際上此生必定要花的“最後一次”醫療費。
四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全民後,面對2.7億煙民的醫保戒煙是否意味著一個莫大的“商機”?就算所有的人都一次就能戒除,那麼2.7億人以每人3000元計算,總共需要8100億元。人保部的統計數字告訴我們:2010年,全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該是包括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總收入是4309億元,支出3538億元。
當然,我們還是應該肯定和鼓勵衛生部門堅決控煙的決心,但相關的政策是否能夠這樣設計:藥物戒煙,可以由煙民和政府共同負擔。治療費用中,由煙民自己支付三分之二——即使只算經濟賬,這筆費用相比戒煙後省下的買煙錢其實是小巫、大巫的差別,而且戒得越早越划算;政府從公共衛生開支中補貼三分之一—中國煙民多,與政府控煙不力相關,所以政府必須盡到應盡的社會責任,再説對國際社會及已經承諾履約責任也是一個交代。
以上的政策設計還要與控煙結合起來,首先要使中國的煙民不再增加。然後作一個計劃(或者叫“工程”也行),分期分批地幫助煙民藥物戒煙。譬如用10年時間,將中國的煙民減少70%,也就是減少1.9億人,每年1900萬。以每人補貼1000元計算,每年190億。
最終,這樣的政策措施可能會導致煙草稅收銳減。但其中的一部分“損失”,可以轉移到最頑固的煙民頭上;另一部分“損失”,則可以從煙民身體狀況改善而少花的日常醫療費用(這與上述“最後一次醫藥費”不是一個概念)中得到補償;要是仍有差距,那就算中國政府對國家、對人民以及對全世界作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