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昨天在官方網站上通報15則違法廣告,這些廣告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利用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甚至有的食品廣告大肆宣傳食品的治療作用,拿食品當藥吃。(《新京報》3月18日)
早在幾年前,媒體就曾報道過電視廣告中“專家”行騙的伎倆,一個騙子化身多個“專家”,堂而皇之地在各種電視廣告中推銷各種産品。現在看來,這一情形似乎並未徹底改觀,專家、偽專家們依然是廣告青睞的對象。
那麼,專家的名義和形象,為什麼會屢屢成為違法廣告的法寶,時不時就被“祭”出來矇騙消費者?
專家過於熱衷於為産品做推廣,是時下廣告中專家、偽專家氾濫的根源。必須明確指出,時下各類廣告中的專家形象並非都是偽專家,其中相當一部分專家不僅貨真價實,而且還是某一專業、某一領域的權威。這些專家之所以肯出面推銷産品,可能有被企業利用的因素,也可能有主動服務民生的想法,但卻也不排除某種畸形的利益扭結、利益聚合。正因為專家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往往也就很容易被濫用、被套用,偽專家由此滋生,真亦是假,假亦是真,終至於真假難辨。
查處不力、監督失靈,也使得違法廣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實,廣告法對於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早有明確規定,對於涉案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也根據情節嚴重情況規定了處罰原則。不過,在違法廣告的利益鏈條上,攀附著諸多因素影響法律的落實。
不要説專家太輕信,也不要説專家總是容易被利用,問題還在於專家到底應該以何種方式介入商業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