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化日之下,門口擺的湯糰無端消失,原來被城管執法人員“徵用”到敬老院搞慰問了,日前黑龍江省雙城市一些商販遭遇離奇事。城管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説,他們就是一個搶的單位,領導讓搶就搶,但局長承認係執法人員執法“走樣”。
在元宵節到來之際,雙城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給福利院老人送去140袋湯糰,真可謂是行善舉、做善事,誰説城管只會“砸攤子”、“踢店子”、“收票子”?殊不知,這湯糰不是城管人員花錢買的、動手做的,而是“強徵”的,“不告訴一聲就給搬走了”。也許他們認為,平時尚且可以“搶你沒商量”,現在“強徵”湯糰又不是給自己吃,而是去“敬老”,何錯之有?
城管強收商戶的湯糰敬老,真是“善惡不分”。這樣的善事名不副實,不做也罷。假如城管真要行善的話,不妨先從自身工作開始,一改“搶”的本性,在執法時盡可能不“走樣”,這是社會之望、商戶之期,相信也是老人之願。就算不給福利院的老人送慰問,恐怕也是功德無量、“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