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北京市醫改辦主任韓曉芳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北京將出臺公立醫院改革方案,對目前扭曲的醫療服務收費價格體系進行調整,改變“以藥養醫”現狀,實現“以醫養醫”,將公立醫院的收入來源由藥品收入轉變為醫療服務收費,使醫生的服務價值得到應有的體現,提高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1月12日《京華時報》)
醫院“以藥養醫”積弊叢生,久遭詬病,非改不可。1月5日,衛生部部長陳竺在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十二五”時期必須全面取消“以藥養醫”,他還強調,“以藥養醫”扭曲了醫務人員的行為,“腐蝕了我們的隊伍”。
共識已經達成,接下來的問題是取消“以藥養醫”之後怎麼辦。不僅北京市,廣東等地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也是著眼于降低直至取消醫院的藥品加價,同時提高醫療服務收費以彌補醫院的損失,即以“以醫養醫”替代“以藥養醫”。這樣做的好處當然是有的,比如可以更好地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提高其工作積極性———從道理上講,醫院的價值確實應該體現在“醫”上,而不是“藥”上。
但是,這樣的改革只是意味著醫院收入結構大調整,對於患者而言,是把更多的錢花在醫療服務上,還是把更多的錢花在藥品上,兩者其實並無太大區別。而且讓人擔憂的是,目前公立醫院有著強烈的逐利衝動,醫療價格提高了,藥品價格真能下降嗎?如果藥品價格沒降下來,或者降得很少,醫療價格卻提上去了,醫院既“以醫養醫”又“以藥養醫”,顯然會進一步加重患者的負擔,人們更加看不起病。
另一層擔憂則是,醫療服務價格主要由醫院説了算,至少他們擁有很大的話語權和操作空間,普通民眾很難對其合理性進行監督,只能被動接受。這樣一來,醫療服務價格可能在醫院的逐利衝動下變得越來越高,人們從承擔不起“藥費”變成承擔不起“醫費”,乃至問題變得更加嚴重。
從上述角度看,對於患者來説,醫院“以醫養醫”未必好于“以藥養醫”,兩者換湯不換藥,只要醫院逐利,患者的負擔就不大可能減輕。
醫療改革的大方向,應該是抑制公立醫院的逐利衝動,讓其回歸公益屬性,以此切實減輕患者負擔。要達此目的,除了加大政府投入別無他途。換言之,醫院不能僅靠患者來“養”,而應主要靠政府來“養”,“政府養醫”才是醫療事業發展的正途,也是新一輪醫療改革的要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