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廣東東莞發生了一件令人稱奇的案件。當日23時許,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和治安隊員到東莞長安鎮某夜總會,對一宗涉黑案件重要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遭到該夜總會雇用人員持刀追砍。遇襲後,民警鳴槍示警無效,被迫開槍自衛。在此事件中,一名候客計程車司機腹部中彈,經搶救無效死亡,另有6名治安員被砍傷。
以上只是警方通報的內容,而當地媒體援引現場目擊者的描述更是驚心動魄,“一輛大巴警車跑下三四十名身著防彈制服、頭頂鋼盔的警察,徑直衝進傳奇夜總會。不到三五分鐘的工夫,衝進去的數十名警察從傳奇夜總會內集體撤出,後面有人持刀和棍棒追趕。”雖説襲警事件時有耳聞,但夜總會雇用人員明火執仗,打得執法人員且戰且退以至於群眾“躺著也中槍”。如此囂張,令人吃驚。
實事求是地講,一個城市很難杜絕各類治安事件的發生。但東莞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市”的榮譽,去年為構築深圳“大運會”的安保屏障,又進行了長時間的社會治安重點整治專項行動。如果只是小偷小摸、流動作案,或許可以稱之為城市的隱患,而一個夜總會都能雇用或豢養打手,明裏保安,暗裏養兇,顯然已是明患。群眾不禁要問,這樣的勢力是怎樣發展起來的,又是怎麼躲過整治行動的?
從夜總會雇用人員的表現看,他們之所以敢公然對抗警方,所依仗的或許不全是自己的戰鬥力,或許他們更相信背後老闆的實力,又或許這種自信就來源於老闆平日的“擺平能力”。所以,這幫有蠻力、有鬥志的雇用人員一時打得跨境而來的深圳警方措手不及。
僅此一案不足以否定東莞的治安形勢,但也足以提醒當地警方,搞治安不僅要除“癬疥之疾”,更要防備“心腹之患”。通常而言,能養得起打手的人,都有很強的能量。這種“暴力資本”要想長期發展,總要尋求保護傘,畢竟再多的刀槍棍棒在國家機器面前仍然是不堪一擊。東莞作為珠三角的經濟強市,既要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也要提防黑惡勢力以企業為幌子的違法活動。
東莞的這起案件,也給各地警方提了醒,發現黑惡勢力苗頭要早做處理,切勿養癰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