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33萬的經濟適用房,是不是需要19萬去裝修?甘肅省酒泉市“祥和家園”小區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不僅是“是”,而且是“必須”,不然就必須放棄。(12月0日央廣)
對於這個“必須”,雖然房管局給出的回應是“費用合理,不接受可退房”,但這絲毫難釋人們的困惑。一則裝修為什麼竟然佔了房款總數的58%?二則,裝修本該量力而行,各人自便,何故“必須”?無怪乎有楊女士嘆曰:現在是有錢買得起馬,卻配不起鞍子!當然,人家這個“必須”似乎也不是強制,不接受可退房。然而,業主好不容易抽到了經適房難道就是為了“退”?這不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嗎?
房管局拿費用合理説話,樣板房都要交裝修費,但審計部門卻認為,樣板房也沒有裝修19萬的,哪有裝修那麼貴的?酒泉市房管局曾向楊女士出示了一本厚厚的收費標準目錄,但這標有具體價格的本子只能讓業主在建設科的辦公室裏看,不能複印,更不能拿出辦公室。同樣的洗臉池,市場只要1300元,而“標準”裏高達4000多元。這説明瞭什麼?
説白了,他們玩的無非是堤內損失堤外補的把戲!經適房的價格他們説了不算,是政府做主。想偷工減料吧,又太危險。然而這個世界上沒有不偷腥的貓,也很難有不官商勾結的“必須”。既然在房子上找不到來錢的道,那只能幹副業了。於是,這種“配套”的“必須”就出現了。別説這是官方“做出來的鑒定”,別説什麼“費用合理”,其實就是要通過裝修再賺一把,把修建經適房的“窟窿”填起來。就這麼簡單。
不簡單的是當地官方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態度。什麼“不接受可退房”?難道除了品質問題,其他方面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開發經適房可能賺到的錢相對較少,但裝修給補回來了,開發商甚至包括房管局是高興了,但買經適房的人該鬱悶了。買的是經適房,亂七八糟加起來花的是商品房的價錢,這算什麼經適房?這樣的經適房又 “經適”了誰?
公眾之所以對經適房期待很高,原因就在於它的經濟適用。但令人惋惜的是,在經適房的建設上,公眾的期待一如既往地遙不可及,很多地方政府的表現一如既往地讓人痛惜。好不容易建起一些經適房,卻又衍生出諸多附加條件,“必須”交19萬裝修費,結果令人買得起馬配不起鞍。太多人都想在經適房裏享受經濟適用,但經適房是有限的。更令人糾結的是,需要“經適”的群體沒了“經適”,不需要“經適”的開發商和政府部門卻在“經適”的襁褓裏吃得直打飽嗝。
購買經適房,“必須”交19萬裝修費,一些部門似乎自我感覺很聰明,殊不知,當他們攫取了經適房的“經適”時,他們丟掉的是公眾對他們的信任。看來,要使經適房回歸本來,依舊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