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河北邯鄲市推出有獎舉報政策,凡舉報問題食品藥品被查實,可獲獎10萬。律師殷清利接連舉報問題食品10起,使用拍照、錄影等各種取證手段,並請工商現場查處,均無果。期間,他要舉報問題食品的消息被走漏給商家,工商部門甚至向他坦言: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12月13日《新京報》)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總讓人心寒,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勢在必行,民眾對此也有良好的期待。不過,一些地方高喊“食品安全重於泰山”時還假扮“巨人”,而等到真正去查處問題時卻被打回“矮子”的原形。實際上,那句令人啼笑皆非的“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算是向我們道出了真相——背後有“神仙”。
確實,從理論上説,任何一家哪怕再“小”的政府部門,只要在法律授權的範圍之內行事,依法行使自身的行政執法權,哪怕面對任何“巨無霸”型的企業,都根本不存在“小”的問題,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去執法。所謂“小工商所”,更像是一種“自謙”的説法,故意把自己卑微到塵埃裏,只不過是想逃避自身的責任而已。除了不作為、“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短”這些可能的因素之外,真正令“小工商所”惹不起的,怕是“大超市”背後有“神仙”。
透過報道,“在殷清利的10起舉報中,有5起涉及當地沃爾瑪、陽光超市、美食林等邯鄲市大型企業。”別的不説,像沃爾瑪這種“世界五百強企業”,往往是地方招商引資來的重點企業,自然屬於當地的“政績工程”。是誰的“政績”,誰就會扮演“神仙”,這也是很自然的事。至於其他“大超市”,多半也會有多種“來頭”,不論是哪種“來頭”,其背後都會有“神仙”,也讓工商所望而生畏。
事實上,食品安全領域之所以問題叢生,表面上看是無良企業在發黑心財,但更深的一個根源是,一些地方上各路“神仙”,或由於政績原因,或由於某些見不得人的貓膩,在背後把問題企業像寶貝疙瘩一樣呵護著,才導致食品安全問題難以徹底解決。否則,假如沒有“神仙”伸手阻攔,都像“孫悟空三打白骨精”那麼乾脆,還有什麼妖魔鬼怪能逃得過去?顯然,這不是手段問題,也不是決心問題,還是一個利益問題,進而是反腐敗問題。
的確,“神仙”不除,食品安全難保。今後我們在食品安全領域,除了完善制度加強監管,還要注重拔除“神仙”。只有把那些包庇縱容“妖魔鬼怪”的“神仙”統統貶為“凡人”,我們才能真正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