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結 畫
在諜戰劇《潛伏》中飾演保密局檔案股股長“盛鄉”的演員吉思光,近日被黑龍江齊齊哈爾市警方發現是1998年結夥襲警搶槍的逃犯,已潛逃13年。吉思光曾參演30多部電視劇,並有多家媒體對他進行過採訪。12月7日,吉思光被抓捕歸案。(12月14日《廣州日報》)
真應了“無巧不成書”的老話。在諜戰劇《潛伏》中出演角色的演員,竟是13年前結夥襲警搶槍的逃犯,著實上演了一把現實版的“潛伏”。這種聽似故事實為現實的黑色幽默,著實讓人匪夷所思,哭笑不得。
按常理,僥倖逃脫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是“惶惶若驚弓之鳥、急急如漏網之魚”,隱名埋姓,晝伏夜出,甚至玩人間蒸發。可現實卻是大相徑庭,他們可以公然以假身份招搖過市,或參加招聘,或接受訪談,或電視相親,甚至可以拍電視連續劇,做名寺住持,當“知名學者”,這種挑戰社會正義、忽悠民眾智商、考驗警方能力的膽大妄為,令人吃驚,更催人反省。透過吉思光成功逃匿並且行騙十多年的潛伏過程,尤其是“潛”而不“伏”的膽大與高調,我們是不是該對個中的緣由進行深度的反思:究竟是逃犯的演技水準高超,還是我們的識騙能力太差?
也許,逃犯“潛”而不“伏”、不甘寂寞的高調張揚,甚至可以逍遙法外十多年,多半出於對本人演技的自負和對“最危險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常識的篤信,但社會缺少全民皆兵、群防群治的防範氛圍,警方缺乏鍥而不捨、執著緝兇的韌勁和恪盡職守、慧眼識騙的職業敏感,也是重要原因。吉思光等一大批逃犯的相繼歸案,的確彰顯了此次全國統一的“清網行動”的巨大威力,但這種地毯式、拉網式的清剿行動為什麼不能成為常態?警方與百姓互動、開微博、發“三國殺”通緝令等喚起民眾、震懾犯罪的緝兇方法,能不能形成打擊犯罪的能動機制?這應當成為吉思光“潛伏門”帶給社會的最大啟示。
事實上,無論逃犯採取何種漂白手段,有一點卻是繞不過去的坎,那就是假身份證。應該説,在身份證識別系統全國聯網後,只要保持警覺和認真履職,識別身份造假應該不成問題,但就是這樣一個並不高明的偽裝伎倆卻可以輕易得逞。身份證在管理和使用上的漏洞和亂象可見一斑。潛逃13年、參演30多部電視劇的吉思光的確給社會開了一個大玩笑,但它並不只是一個黑色幽默,其折射出的社會管理的軟肋和短板,值得我們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