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眾頻受大霧的侵擾,環境問題成為這個冬天最熱門的話題,環境稅徵收也再度受到媒體的熱切關注。昨日的新聞顯示,財政部已同意適時開徵環境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保部根據稅收法定的原則,將抓緊環境稅法的論證評估工作,並適時提出立法建議。
在全社會都在對“稅負指數”更加敏感的背景之下,稅收已經成了中國最受關注的話題。特別是每新增一種稅,社會各方的爭論都會達到高潮。焦點不外乎這樣幾個:為什麼要開徵,開徵會對企業和個人産生怎樣的影響,以及産生的稅收會流向哪。這樣的焦點表明,當政府的徵稅缺乏足夠的民意約束時,對這些問題的擔心和質疑就會成為一種自然而然的思考路徑和心理慣性。一有風吹草動,質疑就會紛至遝來,情緒的反彈難以避免。
但從目前來看,環境稅面臨的輿論環境則顯得相對樂觀。環境稅開徵的提議、醞釀已有時日,每當環境和生態問題觸及社會發展和民眾生存時,環境稅就理所當然地被提上議事日程,無論從國際通行做法還是當下的社會現實的角度,環境稅無疑是一種看起來更為“正當”的稅收。當全社會都在直面環境污染的惡果的時候,以稅收來約束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加生態破壞的成本,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調節污染者的行為,以此倒逼經濟結構的轉型和發展方式的優化,非常容易取得輿論的認同。這種政策目標之下,開徵環境稅不僅顯得正當其時,更顯得時間緊迫。
但需要指出的是,徵稅與增稅應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每一種新的稅收的開徵,並不直接等同於社會整體稅負的增加。也就是説,直接指向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環境稅,其徵收結果和目的也不能只是政府向高污染高排放的企業多徵稅收,多增一筆財政收入,而是要在徵稅的同時,對低污染乃至零排放的生産企業和個人給予更多補貼,實行更多的稅收減免,以糾正市場失效、實現可持續發展。否則,再“正當”稅收都不免落入讓民眾交納更多的稅金的不良傾向。
與房産稅的開徵,個人所得稅等等直接與民眾收入和生活成本的稅收相比,從表面上看,環境稅的開徵還是一項離個人生活負擔相對較遠的一項稅收。新聞指出,環境稅鎖定的範圍是二氧化硫、廢水和固體廢物在內的三種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石油石化行業是公認的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將會成為重點徵稅對象。這種徵稅對象的確立,不太讓人産生“從老百姓口袋裏掏錢”的感覺。
但與任何一種稅收一樣,環境稅的開徵也是一種利益重新分配的過程。石油石化行業的壟斷性質,不僅會使環境稅徵收面臨阻力,而且容易導致向下游企業轉嫁成本,提高原材料價格,環環相扣,層層轉嫁,最終使消費者成為環境稅增加成本的唯一承受者。如果這樣,環境稅的最終目的便完全沒有達到,反而還會因公共産品提價影響到居民福利和社會穩定。因此,環境稅針對企業的市場地位,企業的成本核算和薪酬體系恐怕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環境稅的開徵必須有相應的政策體系共同推進,僅就環境稅談環境稅,不僅顯得過於理想,而且容易淪為增加社會負擔的光冕途徑。如果徵稅最終無法落腳到公共福利的增加,就算出於最美好的法理出發去要求新增某種稅,最後的結果也只是繼續增加政府的收入而非公眾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