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中南醫院體檢中心日前發佈的湖北省公務員健康體檢統計報告顯示,九成公務員身體存在不同程度異常。其中,發病率最高的是肝臟系統疾病。(11月14日《武漢晚報》)
每年公務員招考都擠得“頭破血流”,“考霸”更是“神龍見尾不見首”;這一競爭激烈境況,表明公務員待遇有著某種惡性吸引力。比如,“中午大吃大喝,下午桑拿、摸牌,晚上輕歌曼舞”,這是一種特權;混到一官半職時,更會“日也陪,月也陪,直到喝成胃下垂”,這更是潛規則性的特權。幾個特權“一包圍”,九成公務員身體有恙,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呢?
其實,公務員何嘗不知道“大醉傷身”?為了官官相護下的“一團和氣”,為了達到“酒醉人醉萬事容易”之目的,為了博得領導高興,謀得政績、烏紗,一些公務員已經顧不得身體載酒之極限,不得不喝得“海枯石爛”。
酒本身沒有罪,有“罪”的是公務員自身和“官場酒文化”。每年公務員死在酒桌上的人已不在個別, 一方面怪公務員“嘴饞”,一方面怪治吏不嚴。與其説公務員患病,不如説是吏治患病。
保護公務員身體必須從嚴明治吏開始。哪的公務員身體健康大面積“淪陷”,就應該嚴查嚴究,促使監管機制發揮制約作用,這樣,公務員才能“突出酒圍”,免遭“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