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生再次陷入“致癌門”,其出産的嬰兒洗髮水兩年前被揭發含致癌物,公司表示會逐步停用,但最新調查發現,在部分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內地及香港出售的強生嬰兒洗髮水仍含有致癌物質。(11月3日《京華時報》)
悲劇可怕,更可怕的是悲劇重演,最可怕的則是,悲劇重演還能“合法”化,強生再陷致癌門就是如此。面對指責,強生理直氣壯,“強生嬰兒産品,包括防腐劑在內的各種成分都是安全的,並且被産品銷售所在地的每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機構所批准,其中包括中國、美國、歐盟等地。”
強生很勢利,很狡黠,甚至有些無賴,但更該追問的是,它為何敢於執行雙重標準?
別怪別人太狡猾,得怪自己的國標太粗疏。強生這次出事的問題産品,兩年前就被美國查出含有毒物質,包括可致癌的二惡烷及釋放出甲醛的季銨鹽-15。但根據我國衛生部公佈的2007版《化粧品衛生規範》規定,日化産品和化粧品可以使用銨鹽-15,只要含量不超過0.2%。更令人唏噓的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專家組認為,相關嬰幼兒用品所檢樣品中,甲醛的含量遠低於我國《化粧品衛生規範》規定的2000ppm的最大允許使用濃度。
明乎此,就知道強生何以敢悍然應對輿論質疑了。該提高國標了!不提高國標,我們的孩子就會繼續受到傷害,而且受到傷害後無法維權;不提高國標,我們的監管機構就無形之中扮演了為虎作倀的角色,幫助外國企業坑害國人。
其實,需要提高國標的何止日化用品和化粧品?比如牛奶國標,按照我國最新奶業安全標準,蛋白質含量下降到了2.8克,遠低於發達國家3.0克以上的標準;而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總數標準卻由原來的50萬上升到了200萬,比美國、歐盟10萬的標準高出20倍!空氣檢測標準也是如此。
我們的相關國標之所以低,主要原因不外乎兩點,一是被利益集團“綁架”。二是監管部門涉嫌偷懶,奉行鴕鳥思維。
古人説得好,“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則無所得矣”。標準訂得過低,在執行中再一打折,必然亂象叢生。相關部門老是説與國際接軌,不説別的,相關的國家通行標準能否先與國際標準接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