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網路新聞宣傳局表示,近期在網路上轟動一時、影響廣泛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規定的47號公告”,經查明是上海的勵某杜撰而成。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網路新聞宣傳局、公安機關已責成屬地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對製造和傳播謠言的責任人和網站予以懲處,杜撰“47號公告”的勵某被行政拘留15天(10月26日《新京報》)。
這次,有關部門依法對“47號公告”等網路謠言責任人和網站進行懲處,再一次表明絕不允許任何人在網上編造和傳播謠言的決心,令人擊掌叫好。
目前,雖然我國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網路傳播的法律,但現有的法律很多都適用於網際網路資訊管理。當務之急,除了用足、用活已有法律之外,還要與時俱進,修補漏洞,在刑法中加入或完善相關條款,增強依法剷除網路謠言的剛性制度約束。
與此同時,相關監管部門和權威媒體也要及時發聲,還原事實、公佈真相。常識告訴我們,謠言止于公開、止于透明。監管部門及政府“喉舌”在關鍵時刻“該出手時就出手”,用最迅速、最真實、最權威的資訊來澄清真相,是對“謠言”最有力的終結,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利器。“大道消息”通暢無阻,“小道消息”才會銷聲匿跡、無處遁形。
誠如專家所言,網路謠言的能量,除了來自造謠、傳謠者的興風作浪,也離不開信謠、盲從者的“積極配合”。因而,剷除網路謠言這個毒瘤,凈化魚龍混雜的網路環境,還需要人人都能善用手中掌握的“麥克風”,對於未經證實或難以證實的資訊,要保持自己的“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要被少數別有用心者牽著鼻子,加入造謠、信謠、傳謠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