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家門口那家“蒸功夫”就改名兒了。媒體報道北京多家挂著“蒸功夫”牌子的包子店,用香精調製包子餡料,有的還使用一些“不明”香精。當此之時,店家撇清關係顯露廬山真面目的速度真叫人驚嘆,只是,在短短幾天時間內,“馬甲”是換了,可包子餡兒變了嗎?
叫人不解的是,包子鋪的顧客依然絡繹不絕,看不出生意受到了太大影響。是消費者“食商”不高嗎?我問了幾位排隊等著賣包子的消費者,有説不知道包子裏可能含有香精者,也有雖然知道但仍來購買者。“肯德基都使用豆漿粉,味千拉麵都‘骨湯門’,怎麼辦,閉著眼睛吃唄。”這種想法其實就是對不良商家的放縱,消費者自己把自己置於了一種不安全的食品環境中。試想,當某種商品被查出存在問題後,消費者如能主動拒絕再去購買,讓無良商家門前冷落車馬稀,恐怕他們的出路也就只有兩條:要麼在以次充好甚至“以假亂真”的道上走到黑直至關門大吉,要麼提高品質改善經營重新贏回顧客。這種直接用腳投票,建立在消費者掌握一定的食品知識,並且對自己健康足夠重視、對黑心商品零容忍的基礎上。否則,只要還存在市場,只要還有利可圖,今日“香精包子”改頭換面,明天“香精粽子”就可能粉墨登場。
當然,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是出於信任也好,出於無奈也罷,讓這樣危害健康的食品得以流向市場的,卻是無良商家和無效監管。記者暗訪“蒸功夫”之鄉安徽江鎮時,當地人説“江鎮的孩子從來都不吃江鎮自己的肉包子”——這話可真耳熟啊,“毒木耳”事件時出現過,“瘦肉精”事件時出現過,“毒豆芽”、“毒豇豆”時都出現過。可是沒人能指望成為置身事外的旁觀者,做包子的不吃包子,卻難免碰上毒大米,吃上了特供的暗自慶倖,可父母子女仍可能吃進毒豇豆地溝油。
聯想到不久之前“染色饅頭”事件中,涉事企業的老闆為了挽回信譽,搞了場群眾並不買賬的“親自吃饅頭”危機公關,可如果吃包子饅頭的是監管部門和生産商,如果吃的時間是在事情被媒體曝光前而非出事後,也許這樣的“秀”就多少能叫人信服了。只是媒體早有這樣的報道: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在城郊租上大小不等的土地,形成自供或特供食品基地。如此,有關部門還有多少心思過問普通百姓的食品安全?
一個不互相毒害的社會,需要良知和法律共同發力。有關部門在出事後的糾察仿佛哪漏水堵哪,為何不在平時就加強檢查,從源頭消滅“漏水”的可能?食品安全監管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要舉一反三,預防為主。道理簡單,做到不易,就像脫掉“蒸功夫”的馬甲簡單,改用優質無香精的餡料,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