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跌倒指南”吹毛求疵不太合適

時間:2011-09-08 14:18   來源:燕趙晚報

  衛生部公佈《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不要急於扶起,要分情況進行處理。指南提出,要根據老人的意識清楚與否,再決定扶起或是打急救電話。(9月6日新華社)

  在大家都“渴”到不行的時候,衛生部風風火火地拿出來一瓶“洗手液”,於是輿論罵聲一片:説你這個液體太滑稽了,你想用這個給大家解渴是“神馬”居心,再罵衛生部不解風情,解渴思路風馬牛不相及……問題是,衛生部的洗手液真是為大眾解渴用的嗎?在這場會錯意的謾罵與挖苦裏,人們對《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鮮有客觀理性的認知。

  《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只是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組織編寫的傷害干預系列技術指南之一,同時發佈的還有三種指南。自作多情的輿論,將這個指南與道德問題“拉郎配”,結果就莫名其妙地義憤填膺。“要不要扶老人”是個道德問題、頂多是個法律問題,但“怎麼去扶老人”卻是個技術問題。衛生部的“跌倒指南”起碼默認了一個前提,就是“你要去扶老人”,然後才教你如何做到更科學更合理,免得好心辦壞事。

  有人説,衛生部這個指南提出了一個很壞的原則,這不是給不扶老人者提供了一個冠冕的“特許藉口”?這樣的擔心是多餘的,指南説的是“不要急於扶起”,而不是説要大家“不要扶起”;再則,道德行為從來就是有成本的事情,道德選擇果真脆弱得聽不得半點風吹草動?“彭宇案”或者“許雲鶴案”之後,反思甚囂塵上,都不過是推脫道德義務的一個低級藉口。在真相都沒有的情況下,公意決然地給雙方貼上輿論審判的標簽,然後據此論證“失德的合理性”,這究竟是何居心?

  客觀地説,“跌倒指南”確實讓救助行為多了一層技術上的思考,有效的應對不是繼續拒絕出手、而是希圖從法律層面減輕或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責任。比如英美法係國家就有一種法則被稱為“好撒馬利亞人法則”,在緊急狀態下,施救者因其無償的救助行為而給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損害時,其責任可以依據一定程式予以免除。如果我們在確保救助者權利的時候,再考量技術上的義務,也許更為合適。

  眼下,呵護稀薄的慈善氛圍、改良脆弱的道德環境,需要的不是對“跌倒指南”等吹毛求疵,而是基於理性之上的建構立場、立足於公益之上的包容心。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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